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季度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孙熠嵩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彦龙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俊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289,278,813.19 | 5,028,910,839.24 | 5.1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751,879,821.32 | 3,550,645,213.45 | 5.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09 | 2.93 | 5.4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5,097,518.00 | 792.2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4 | 700.00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561,769.30 | 201,234,607.87 | 131.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 | 0.17 | 13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 | 0.15 | 130.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4 | 0.17 | 133.33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27 | 5.36 | 增加5.6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21 | 4.94 | 增加5.6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44,579.8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455,497.8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95,458.95 |
合计 | 15,795,536.7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6,49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 121,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121,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 121,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103,824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祥琦 | 4,963,316 | 人民币普通股 |
邬飞霞 | 3,954,09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 健 | 3,317,530 | 人民币普通股 |
孟卫军 | 2,678,938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蓓蕾 | 2,244,051 | 人民币普通股 |
焦利杰 | 1,941,55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 2009年9月30日(元) | 2008年12月31日(元) | 增减额(元) | 增减比例 |
短期借款 | 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100.00% |
预收帐款 | 8,757,541.55 | 1,771,259.75 | 6,986,281.80 | 394.42% |
应付职工薪酬 | 6,545,854.51 | 4,014,166.74 | 2,531,687.77 | 63.07% |
A、短期借款期末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B、预收帐款期末较年初增加394.42%,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责任公司及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预收帐款增加所致;
C、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年初增加63.07%,主要是由于本期应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 2009年1-9月 | 2008年1-9月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财务费用 | -9,555,404.87 | -3,059,147.01 | -6,496,257.86 | -212.36% |
资产减值损失 | 5,119,911.71 | 0 | 5,119,911.71 | 1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5,962,597.75 | -22,246,898.05 | 38,209,495.80 | 171.75% |
投资收益 | 6,858,680.76 | -308,177.85 | 7,166,858.61 | 2,325.56% |
营业外收入 | 12,989,829.54 | 4,142,152.90 | 8,847,676.64 | 213.60% |
营业外支出 | 9,649,790.72 | 670,341.94 | 8,979,448.78 | 1,339.53% |
所得税费用 | 73,597,709.23 | 43,844,080.57 | 29,753,628.66 | 67.86% |
A、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12.36%,主要是由于公司本年3月份收到中行偿还2.93亿元的利息收入冲减财务费用所致;
B、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是上半年计提的坏帐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C、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71.75%,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D、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325.56%,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按权益法核算确认对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投资收益所致;
E、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13.60%,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部分资产形成的收入所致;
F、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39.53%,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部分资产形成的损失所致;
G、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7.86%,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盈利所致;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5,097,518.00 | 33,075,116.00 | 262,022,402.00 | 792.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148,066.49 | -26,205,753.33 | -79,942,313.16 | -305.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2,096.98 | -27,560,877.56 | 25,968,780.58 | 94.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7,357,354.53 | -20,691,514.89 | 208,048,869.42 | 1,005.48% |
A、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622,428,256.19元,主要是公司收取的通行费收入;现金流出量为327,330,738.19元,主要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上缴税金支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490,268,047.83元,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卖出股票及其投资收益;现金流出量为596,416,114.32元,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短期投资支出及支付哈大高速公路大修改造工程款1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为1,592,096.98元,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支出。
B、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了262,022,402.00元,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了中行的存款利息,以及上年同期预付哈大高速公路大修工程指挥部1.7亿元大修款及支付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拆分帐款100,511,071.11元所致;
C、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了79,942,313.16元,主要是因为本期支付了哈大路大修改造工程款1亿元;
D、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了25,968,780.58元,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支付流通股股利所致;
E、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报告期净利润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重大事项,以往重大事项无情况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东北高速2009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之(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承诺,自2007 年2 月8 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2007 年2 月8 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承诺,自2007 年2 月8 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截至本报告期末,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80,990,666.51元,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分配方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计5,669,557.04元,余75,321,109.4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86,392,568.00元,合计未分配利润661,713,677.47元,结转下年度。由于2009年需要继续进行哈大路大修改造工程以及拟启动长平路大修改造工程,资金需求量较大,故2008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熠嵩
2009年10月27日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