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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9年10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连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东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东海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07,048,781.52118,720,227.75-9.8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3,412,449.79-22,769,689.84-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0.140-0.136-2.9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94,363.7290.2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0775.00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816,199.24-24,301,565.48-2,255.67
    基本每股收益(元)-0.089-0.145-2,86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147
    稀释每股收益(元)-0.089-0.145-2,866.6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63.28-103.80减少59.5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64.44-104.96减少42.5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9月)

    (元)

    债务重组损益1,057,55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720,381.9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5,293.61
    合计271,874.4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1,80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LIMITED7,268,937境内上市外资股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5,888,939境内上市外资股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3,165,441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71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新纺织经营开发有限公司1,512,000人民币普通股
    陈峰957,600人民币普通股
    赵永润700,600人民币普通股
    王兰芳648,6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594,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76,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本期余额期初余额金额与期初增减金额与期初增变动百分比变动原因
    应付账款8,428,044.4513,558,644.92-5,130,600.47-37.84%由于当期减少合并范围所致
    预计负债4,584,241.021,177,659.783,406,581.24289.27%与债权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所计提的违约金额变动
    项             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与上年同期增减金额与上期增变动百分比变动原因
    销售费用33,156.001,042,189.93-1,009,033.93-96.82%收入减少,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11,120,601.528,493,918.642,626,682.8830.92%主要系公司办公房租及子公司房产税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8,336,405.74-3,397,151.9211,733,557.66-345.39%坏帐准备计提所致
    营业外收入3,747,088.79272,804.923,474,283.871273.54%与债权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所计提的违约金额变动
    营业外支出3,475,214.39-2,764,246.046,239,460.43-225.72%与债权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所计提的违约金额变动
    项                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与上年同期增减金额与上期增变动百分比变动原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038,537.5018,724,428.20-8,685,890.70-46.39%销售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167,280.1517,611,492.13-5,444,211.98-30.91%收到往来单位款项减少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38,314.503,353,957.36-2,515,642.86-75.01%销售减少、采购支出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307,368.8225,467,411.31-12,160,042.49-47.75%支付往来单位款项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995.00677,648.00-655,653.00-96.75%购建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00,000.00-22,000,000.00-100.00%子公司银行借款已经归还完毕,本期无筹资收入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000,000.00-19,000,000.00-100.00%子公司银行借款已经归还完毕,本期无需归还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62,305.44-1,462,305.44-100.00%子公司银行借款已经归还完毕,本期无需归还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与上海市上投房地产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09-017号相关公告。

    二、公司与民生银行重大诉讼进展,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09-018号相关公告。

    三、控股子公司上海联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进程,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09-023号相关公告(至此上海联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09-027号相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北京多贝特商贸有限公司、万事利集团承诺:①其持有的联华合纤非流通股股份(包括社会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联华合纤股份数量,每达到联华合纤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二、我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多贝特商贸有限公司承诺,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承诺提供下列财务支持直至2010年4月28日:在本公司出现财务困难以至影响正常运作时,北京多贝特商贸有限公司将通过借款融资或其他适当的方式给予本公司财务支持。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目前缺乏盈利性主营业务,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仍为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亏损,未进行现金分配。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景

    2009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09-027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6日下午2:00在上海新东纺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共有11名董事,10名董事出席了会议,杨英董事委托王连景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将上海联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

    由于我公司子公司上海联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8月21日收到(2009)浦民二(商)破字第5-2号民事决定书,浦东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上海联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09年9月29日公司已将上海联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印鉴、证照、帐册等相关资料移交给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至此我公司不再拥有上海联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故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09-028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6日下午3:00在上海新东纺大酒店举行。公司监事会共有5名监事,5名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监事会以5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以5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将上海联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9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ST联华B 编号:临2009-029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亏

    由于公司目前缺乏盈利性主营业务,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仍为亏损。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ST联华B     编号:临2009-030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2009年10月26日,我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53号,公司涉及与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保证合同纠纷被起诉。

    二、 案件的基本情况

    1、案件各方当事人(均为下述各方):

    原告: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集团)

    被告: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案件的起因

    起因:本公司2007年5月3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一份,借款人民币2400万元(贰仟肆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07年6月8日起至2007年12月7日,借款年利率10%。万事利集团为上述2400万元(贰仟肆佰万元整)贷款提供担保,为此本公司与万事利集团于2007年5月3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委托贷款保证合同》。

    借款期满,因我公司未归还上述债务,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作为借款担保人万事利集团于2009年8月21日代为本公司偿还本、息及委托拍卖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29,288,774.13(贰仟玖佰贰拾捌万捌仟柒佰柒拾肆元壹角叁分)(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8 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09-018号相关公告)。

    三、原告诉讼请求

    1、我公司立即支付万事利代为偿还的债务人民币29,288,774.13(贰仟玖佰贰拾捌万捌仟柒佰柒拾肆元壹角叁分);

    2、以上述金额为基数,自2009年8月21日起,暂计算至2009年10月9日,按银行同期月利率0.486%计算利息,共计人民币237,239元(贰拾三万柒仟贰佰叁拾玖元整)。

    3、诉讼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四、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目前正与万事利集团对该笔债务进行磋商,对于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