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赵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洪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478,681,662.30 | 28,725,140,797.38 | 20.0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555,433,109.68 | 8,986,570,165.99 | 6.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03 | 4.73 | 6.3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46,303,093.49 | -136.9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55 | -136.92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268,216.30 | 83,311,482.14 | -32.60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81 | 0.0439 | -32.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33 | -0.0079 | -92.68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281 | 0.0439 | -32.6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5575 | 0.8719 | 减少0.317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0653 | -0.1577 | 减少0.87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749,201.59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62,932.9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749,129.73 |
债务重组损益 | 515,266.89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1,529,472.89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880,024.2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98,646.0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91,714,074.54 |
所得税影响额 | -19,291,524.31 |
合计 | 98,379,075.5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7,65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552,019,534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际商业机器全球服务(中国)有限公司 | 29,67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474,161 | 人民币普通股 |
耿志光 | 7,271,644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悦殊 | 6,323,08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999,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99,94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4,756,41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 4,138,152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伟铭 | 3,84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数 | 年初数 | 比例 | 变化的主要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153,343.75 | 96,648,015.22 | -47.07% | 报告期公司出售哈飞股份、哈药股份股票 |
应收票据 | 4,345,061,199.69 | 2,060,814,504.11 | 110.84% | 家电下乡及传统销售旺季的到来,以票据结算的方式增加 |
应收账款 | 3,463,216,994.73 | 2,533,366,271.49 | 36.70% | 家电下乡及传统销售旺季的到来,信用销售方式增加 |
应收利息 | 10,707,716.56 | 7,181,608.48 | 49.10% | 本公司子公司广东长虹保证金存款应收利息的正常增加,虹视公司定期存款利息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6,247,194.20 | 33,430,358.93 | 68.25% | 长期应收款随时间推移一年内到期的正常滚动增加 |
开发支出 | 195,552,807.47 | 90,190,471.63 | 116.82% | 继续加大核心技术的投入力度,增加研发投入 |
长期待摊费用 | 1,772,634.29 | 6,724,659.17 | -73.64% | 长期待摊费用随时间推移的正常摊销 |
应付账款 | 6,379,884,639.37 | 4,386,594,334.78 | 45.44% | 旺季等原因采购量增加,各公司账期未到或结算期间延长 |
预收款项 | 1,374,646,886.46 | 709,284,975.18 | 93.81% | 房地产项目预收账款的增加,销售旺季收到预收账款增加 |
应交税费 | -370,941,897.83 | -218,229,144.55 | 69.98% | 进销项的时间性差异及本期缴纳增值税增加 |
应付利息 | 25,364,775.78 | 6,585,802.73 | 285.14% | 公司计提分离交易可转债利息,公司子公司虹欧公司借款部分应付利息的正常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947,715,311.56 | 553,114,362.35 | 71.34% | 主要为本公司子公司预提的已发生尚未报销支付的各销售网点市场支持费、销售费用等较年初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000,000.00 | 170,000,000.00 | -86.47% | 报告期公司偿还借款 |
其他流动负债 | 4,686,783.93 | 36,558,494.09 | -87.18% | 本公司子公司国虹通讯报告期内支付了部分股利 |
长期借款 | 1,730,797,200.00 | 784,198,200.00 | 120.71% | 报告期公司对负债结构进行了调整,长期借款增加 |
应付债券 | 2,175,331,066.58 | 本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了分离交易可转债 | ||
专项应付款 | 800,000.00 | 本公司子公司虹视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款 | ||
预计负债 | 337,766,483.84 | 238,827,440.77 | 41.43% | 本公司子公司美菱电器计提家电下乡十年保修费用,子公司国虹通讯预提售后维修费用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9,045,620.22 | 57,103,714.87 | 371.15% | 本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73,543,921.63 | 131,210,008.98 | 32.26% | 本公司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8,580,873.57 | 66,261,929.95 | 48.77% |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增加附加税相应增加 |
财务费用 | 77,159,169.63 | 252,652,022.37 | -69.46% | 详见本公司2008年年报审计报告十一、八、注4的相关说明及贴现和贷款利率下降引起利息支出减少等各种原因 |
资产减值损失 | 74,933,821.67 | -61,481,133.37 | 221.88% | 详见本公司2008年年报审计报告十一、八、注4的相关说明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0,737,811.46 | -70,625,295.45 | 129.36% | 本公司较去年同期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数量和公允价值有较大变化 |
营业外收入 | 59,692,678.92 | 42,887,947.80 | 39.18% | 政府补助、税收返还及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较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18,717,501.72 | 192,009,641.90 | -90.25% | 去年同期有为5.12地震预提的非常损失金额较大 |
所得税费用 | 91,810,981.10 | 56,169,463.87 | 63.45% | 本公司子公司本报告期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同时本公司部分子公司由于免税政策到期或已过可弥补亏损期或本期利润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6,303,093.49 | 2,834,243,927.23 | 136.92% | 受经营环境影响,票据及信用销售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4,389,085.28 | 158,324,737.59 | 1841.82% | 本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了分离交易可转债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63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公开发行了30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2009年8月19日公司认股权证和公司债券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关于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相关公告已经刊登在2009年7月28日、7月31日、8月5日、8月6日、8月12日、8月17日和8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在《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中承诺并保证:收购美菱股份股权完成后,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并代表公司的下属公司、关联方进一步承诺和保证如下:
(1)本公司不从事与美菱股份目前或将来业务相竞争或有利益冲突的冰箱等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美菱股份正常经营的行为。
(3)若美菱股份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上述业务范围为本公司已开展经营的(如空调业务)业务,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只要本公司仍然是美菱股份的控股股东或实质控制人,本公司同意在符合本公司和美菱股份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对本公司和美菱股份的相关业务进行整合。
(4)如果本公司一旦拥有从事竞争业务的机会,将事先书面征询美菱股份是否愿意从事竞争业务。如果美菱股份在收到书面征询函之日后二十日内未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是否将从事该等竞争业务,将被视为不从事该等竞争业务。只有当美菱股份确认或被视为不从事竞争业务后,本公司才会从事有关不具有同业竞争性质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本公司在《美菱电器股改说明书》中承诺:(1)美菱股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告2006年、2007年、2008年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同时,美菱股份2006年较2004年和2005年平均净利润的增长率、2007年较2006年净利润增长率、2008年较2007年净利润增长率为正,且平均不低于30%(以该期间美菱电器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如出现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形,本公司、长虹集团和美菱集团将追加对价安排。追加对价数量按照现有A股流通股股份每10股追加1股,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数为15,153,034股。本公司承担其中的5,525,985股,长虹集团承担其中的4,648,297股,美菱集团承担其中的4,978,752股。(2)在美菱电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两个月内,若美菱电器二级市场股价低于每股3元,本公司将于3元价位连续投入不超过6,000万元资金增持美菱电器股票,除非美菱电器二级市场价格高于3元或6,000万元资金用尽。增持股份锁定期为自增持行为全部完成后的6个月。报告期内,未触发上述追加对价和增持股份承诺。
3、本公司在《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
(1)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的9710万股华意压缩股份在5年内不转让,涉及产业优化和产业整合的情况除外。
(2)为规避华意压缩与本公司及关联方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保持华意压缩的独立性,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和保证:
① 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华意压缩目前或将来业务相竞争或有利益冲突的冰箱压缩机等业务或活动。
② 本公司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华意压缩正常经营的行为。
③ 为解决华意压缩和本公司及关联方在冰箱产业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收购完成后,在符合华意压缩、美菱电器及四川长虹各方利益的情况下,在条件成熟时,本公司将通过规范、适当方式将华意压缩的业务与美菱电器之间进行整合,从而彻底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④ 除华意压缩和美菱电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外,本公司及其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华意压缩产生同业竞争的风险;本公司及其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将促使其控制、管理和可施以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华意压缩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及其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在资本运营过程中,如果取得、控制与华意压缩相同或相似业务的资产时,将及时向华意压缩通报有关情况,并承诺在取得资产后的6个月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3)为减少本公司及关联方与华意压缩之间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
① 本公司及关联方与华意压缩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方和华意压缩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保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关联交易不损害华意压缩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损害美菱电器的利益。
② 为彻底解决华意压缩与本公司及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问题,本次收购完成后,在符合华意压缩、美菱电器及四川长虹各方利益的情况下,在条件成熟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规范、适当方式将华意压缩的业务与美菱电器之间进行整合,从而彻底解决关联交易问题。
本公司严格遵守对华意压缩的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为规避潜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向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搬迁提供支持的说明及承诺》,本公司承诺:
同意对华意压缩战略搬提供支持,并承诺继续履行原在《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承诺和保证,并再次重申“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华意压缩目前或将来业务相竞争或有利益冲突的冰箱压缩机等业务或活动”。同时,为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在华意压缩具备充裕资金后,在符合华意压缩和四川长虹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同意将华意压缩租赁的新厂区标准厂房、附属设施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按投入成本转让给华意压缩,从而彻底解决因租赁厂房存在的关联交易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5、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事项:
(1)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两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第三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但从第二年起由于本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或由于资本运作进行换股而转让股份除外。上述情况下的股份转让将遵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同时,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2)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向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利用公司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向本公司2006年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当年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4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承诺履行情况:
(1)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承诺,并已向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提案》,该项议案已获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2)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已按承诺有关规定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提议,本公司根据此提议拟定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2006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84,960,207.23元,建议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分配132,874,799.26元(占2006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8.16%),剩余152,085,407.97元转入未分配利润。该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7年5月26日发布了2006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3)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已按承诺有关规定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提议,本公司根据此提议拟定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2007 年度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616,415,537.47 元,建议公司以2007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 元(含税),共计分配151,856,913.44 元(占2007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8.28%),剩余464,558,624.03 元转入未分配利润。该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和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8年6月4日发布了2007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4)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已按承诺有关规定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提议,本公司根据此提议拟定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2008年度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566,222,761.85元,建议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94,910,570.90元(占2008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5%),剩余471,312,190.95元转入未分配利润。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9年7月8日发布了2008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200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2008年度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566,222,761.85元,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94,910,570.90元(占2008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5%),剩余471,312,190.95元转入未分配利润。上述方案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6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7月13日,除息日为2009年7月1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9年7月17日。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公告刊登于2009年7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勇
2009年10月26日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