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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9年10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闫奎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启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子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616,853,226.175,711,258,616.03-1.6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641,198,425.282,638,952,604.420.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064.13-50.1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1,123,762.43-221.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1-161.11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341,509.84152,729,297.46-66.07
    基本每股收益(元)0.00810.1194-85.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0606
    稀释每股收益(元)0.00810.1194-85.08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395.78减少11.3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052.93减少13.6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9月)

    (元)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64,586.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926,513.46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收到税金返还。
    债务重组损益66,160,609.81主要为银行债务重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725,158.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7,575,545.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938,285.11 
    所得税影响额-19,643,307.80 
    合计75,247,390.9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7,45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9,793,45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087,142人民币普通股
    硅谷天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999,92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623,792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552,485人民币普通股
    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528,87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3,105,198人民币普通股
    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帐款增加的原因是本报告期签订的部分合同为货到付款,使应收账款增加;

    2、应付票据减少的原因是本报告期票据到期解付;

    3、应付利息减少的原因是本报告期债务重组免除部分利息;

    4、长期借款减少的原因是本报告期偿还已到期长期借款;

    5、股本增加、资本公积减少的原因是公司在本报告期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所致;

    6、财务费用减少的原因是债务重组免除部分利息;

    7、营业外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为税费返还及银行免除部分利息;

    8、净利润减少的原因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改完成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拥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承诺自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予转让在方大炭素拥有权益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09 年6月23日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39,538,9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6元(含税);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39,538,94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639,538,949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1,279,077,898股。

    2009年7月8日公司发布了《方大炭素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09年7月1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9年7月22日,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毕。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