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葛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谷加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08,457,775.29 | 585,265,068.06 | 3.9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09,656,990.91 | 391,694,999.58 | 4.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62 | 3.46 | 4.6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328,292.79 | -60.4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471 | -60.42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722,612.93 | 17,956,387.31 | 12.1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035 | 0.1586 | 12.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1562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035 | 0.1586 | 12.22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86 | 4.58 | 增加0.4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82 | 4.52 | 增加1.6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6,081.0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5,432.77 |
债务重组损益 | -161,652.1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3,142.24 |
所得税影响额 | -48,126.27 |
合计 | 272,715.5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3,12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 | 8,698,610 | 人民币普通股 |
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051,982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素芳 | 999,901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蝉聪 | 668,468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汉坤 | 6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秦进 | 626,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安新华 | 533,90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丁丰元 | 53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四川锅炉厂 | 40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钱柏江 | 33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07.10%,主要原因是新区建设前期投入所致。
2、开发支出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6.29%,主要原因是新品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度期末减少75.98%,主要原因是上期处置闲置资产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70.93%,主要原因是计提废型产品的减值损失所致。
5、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97.27%,主要原因是上年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6、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82.74%,主要原因是上年处置闲置房产所致。
7、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50.65%,主要原因是债务重组支出所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2.29%,主要原因是材料采购成本降低及本期回款减少所致。
9、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比上年同期减少87.44%,主要原因是上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10、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98.94%,主要原因是新增固定资产所致。
1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4.44%,主要原因是贷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8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中,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后续增持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2008年11月13日起算)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含本次已增持部分的股份)”。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2008年11月13日至2009年9月30日,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97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未进行现金分红。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行
200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