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拟将私企纳入工资统计范围
2009年10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婷
⊙记者 吴婷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27日指出,预计将在明年公布纳入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后的全国平均工资水平。
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
该负责人解释称,因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新的全国平均工资水平数字公布之后,肯定比原先的数字低,对养老、医疗、公积金等涉及百姓利益的基础数字有影响,国家统计局预计将在明年公布这一数字。
此外,国家统计局还决定将把每季度公布的平均工资数字改为每年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