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董事陆耀华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长赵柏礼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其余董事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赵柏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宗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第兴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483,315,526 | 4,037,663,243 | 11.0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100,113,003 | 1,984,683,544 | 5.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02 | 1.90 | 5.8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05,297,369 | 143.6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9 | 143.64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0,578,557 | 115,913,959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68 | 0.111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86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68 | 0.111 | 不适用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36 | 5.52 | 增加16.0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26 | 4.26 | 增加15.0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75,66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196,092 |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 629,06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02,54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21,444 |
所得税影响额 | -6,460,778 |
合计 | 26,469,81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0,79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 | 53,094,62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35,264,06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306,89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934,45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836,6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155,86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999,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傅伟灿 | 1,682,4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韩秀珍 | 1,515,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云华 | 1,361,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成果分析
项目 | 金额(元) | 增减额 | 增减比率 | |
2009年1-9月 | 2008年1-9月 | (%) | ||
营业收入 | 6,082,175,902 | 5,898,247,908 | 183,927,994 | 3.12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0,919,557 | 15,957,770 | 4,961,787 | 31.09 |
管理费用 | 189,731,789 | 300,737,976 | -111,006,187 | -36.91 |
财务费用 | 15,956,490 | 11,431,083 | 4,525,407 | 39.59 |
资产减值损失 | 5,061,823 | 153,904,321 | -148,842,498 | -96.71 |
投资收益 | -3,122,112 | 3,141,420 | -6,263,532 | -199.39 |
营业利润 | 158,866,134 | -335,937,547 | 494,803,681 | - |
营业外收支 | 24,946,372 | 172,776,572 | -147,830,200 | -85.56 |
所得税 | 75,377,775 | -32,053,188 | 107,430,963 | - |
少数股东损益 | -7,479,228 | -647,989 | -6,831,239 | -1,054.22 |
净利润 | 108,434,731 | -131,107,787 | 239,542,518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5,913,959 | -130,459,798 | 246,373,757 | - |
1、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流转税费用增加。
2、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
3、财务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借款金额增加。
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对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
5、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处置子公司损失。
6、营业外收支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达能日尔维公司的补偿款。
7、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经营出现亏损。
8、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亏损增加。
2)财务状况分析
项目 | 金额(元) | 增减额 | 增减比率 | |
2009年9月30日 | 2008年12月31日 | (%) | ||
总资产 | 4,483,315,526 | 4,037,663,243 | 445,652,283 | 11.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100,113,003 | 1,984,683,544 | 115,429,459 | 5.82 |
应收账款 | 722,042,054 | 536,628,577 | 185,413,477 | 34.55 |
应收票据 | 7,582,888 | 3,111,860 | 4,471,028 | 143.68 |
预付款项 | 168,121,314 | 92,513,207 | 75,608,107 | 81.73 |
其他应收款 | 58,548,384 | 42,852,159 | 15,696,225 | 36.63 |
应交税费 | 38,315,349 | 9,424,633 | 28,890,716 | 306.54 |
应付利息 | 2,778,980 | 699,731 | 2,079,249 | 297.15 |
专项应付款 | 11,019,651 | 700,000 | 10,319,651 | 1,474.24 |
1、 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2009年1-9月商超信用期内的应收货款增加。
2、 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收到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
3、 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预付原材料款增多。
4、 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应收江西华恒实业有限公司受让江西光明英雄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欠款。
5、 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及应交增值税额增加。
6、 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计提尚未支付银行借款利息
7、专项应付款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收到动迁补偿款。
3)现金流量分析
项目 | 金额(元) | 增减额 | |
2009年1-9月 | 2008年1-9月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5,297,369 | 125,307,250 | 179,990,1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381,610 | -152,520,079 | 45,138,46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829,780 | -132,999,625 | 241,829,405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购买原材料支付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收到动迁补偿款及本期购置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投资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银行借款以及支付股利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股东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食品”)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协商一致,上实食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14,404,338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以人民币1,550,013,386.34元协议转让予光明食品集团。
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的原则同意,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详见2009年7月28日、2009年8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股东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股改时承诺:1、若东方希望不能履行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规定的支付对价的义务时,将垫付其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承担的对价。若此后该等股东所持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须向垫付方支付所垫付的对价及补偿金,或在取得垫付方的书面同意后,由光明乳业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2、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期满后,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光明乳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光明乳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3、在2006年、2007年、2008年光明乳业年度股东大会上将联合提议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经审计后净利润可分配部分的50%,并对此提案投赞成票。4、为了增强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激励管理层的积极性,使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相统一,将推动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层激励计划。 股东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在股改时承诺: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期满后,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光明乳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光明乳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2、在2006年、2007年、2008年光明乳业年度股东大会上将联合提议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经审计后净利润可分配部分的50%,并对此提案投赞成票。3、为了增强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激励管理层的积极性,使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相统一,将推动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层激励计划。 | 严格履行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2007年10月,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和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达能亚洲有限公司持有的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收购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光明乳业股份。 | 严格履行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2008年9月23日,股东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牛奶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 严格履行承诺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财务部门预测,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08年度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2009年度公司逐步消除了三聚氰胺事件的不利影响,经营状况不断好转。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柏礼
200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