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本报告。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馥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艳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938,336,830.32 | 7,083,567,549.54 | 12.0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511,769,774.97 | 3,870,257,462.01 | 16.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6.24 | 5.36 | 16.4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53,778,416.78 | -45.1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8 | -45.12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2,575,804.32 | 630,040,473.64 | -29.50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8 | 0.87 | -29.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87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8 | 0.87 | -29.84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99 | 13.96 | 减少11.4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97 | 13.98 | 减少11.2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793,398.9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6,4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163,367.0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43,236.9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290,841.76 |
所得税影响额 | -789,312.39 |
合计 | -715,275.7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1,97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99,83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099,6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5,572,70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09,01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4,999,8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99,9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89,05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1,999,91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 1,998,19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993,88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资产负债项目 | 期末金额(元) | 年初金额(元) | 增减金额(元) | 增减幅(%) |
货币资金 | 957,030,300.42 | 641,368,049.83 | 315,662,250.59 | 49.22 |
应收票据 | 671,847,858.44 | 406,188,859.81 | 265,658,998.63 | 65.40 |
应收账款 | 84,564,589.03 | 42,008,413.26 | 42,556,175.77 | 101.30 |
预付款项 | 236,783,669.49 | 70,362,698.23 | 166,420,971.26 | 236.52 |
其他应收款 | 54,345,912.61 | 23,948,304.50 | 30,397,608.11 | 126.93 |
长期股权投资 | 206,000,000.00 | 16,800,000.00 | 189,200,000.00 | 1,126.19 |
应付账款 | 445,420,588.00 | 717,959,921.49 | -272,539,333.49 | -37.96 |
预收款项 | 283,017,305.22 | 134,533,134.38 | 148,484,170.84 | 110.37 |
应付股利 | 45,119,133.30 | 0 | 45,119,133.30 | - |
应付职工薪酬 | 582,023,971.48 | 166,565,601.93 | 415,458,369.55 | 249.4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00 | 75,000,000.00 | 25,000,000.00 | 33.33 |
货币资金期末较年初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所得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较年初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正常经营结算增加较多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较年初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因是:期末尚未结算的在途煤炭货款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期末较年初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始是:本期支付的大型设备及电解铝采购款增加较多所致;其他应收款期末较年初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本期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缴存保证金影响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年初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控股子公司中煤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目前处于注册阶段)的投资及丰沛铁路投资余款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较年初减少较多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应付的材料及设备款所致;
应付股利期末余额均为本期增加的应付股东股利;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年初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负担的绩效薪酬及公司职工安全账户金额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年初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因是: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3.1.2利润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利润项目 | 本期金额(元) | 上年同期金额(元) | 同比增减金额(元) | 增减幅(%) |
资产减值损失 | -81,275,712.00 | 6,416,047.63 | -87,691,759.63 | -1,366.76 |
投资收益 | -5,610,742.05 | 8,011,600.00 | -13,622,342.05 | -170.03 |
营业外收入 | 7,285,276.79 | 3,993,408.74 | 3,291,868.05 | 82.43 |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冲回上期所提存货减值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损益同比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收入增加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现金流量项目 | 本期金额(元) | 上年同期金额(元) | 增减金额(元) | 增减幅(%)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3,778,416.78 | 1,555,187,928.03 | -701,409,511.25 | -45.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542,358.39 | -321,488,461.93 | 111,946,103.54 | -34.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同比下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因是:期末贷款金额及本期利率下降导致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公司原控股股东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唯一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大屯煤电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经批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所持有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并由其投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过户相关手续于2006年10月19日办理完毕。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451,191,333股(占总股本的62.43%),成为控股股东,其已经书面承诺:除非经中国证监会豁免,或者向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之关联方转让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权,或者以该等股权为基础进行资产重组,在完成收购前述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向任何其他第三方转让本次协议收购的股份,即股权变动完成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仍会继续履行发起人股东的义务,继续履行股权分置改革中的相应承诺,同时相应的股改锁定期的承诺又延长了9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承诺。
自2009年10月19日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相关公告刊登于2009年10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2009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8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72,271,800.00元。公司于2009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了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馥友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