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9年10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8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09-4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5月1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推广实施细则》,对能效等级为1级或2级房间空调器按制冷量分档给予推广补助,补助标准从300元到850元不等。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惠民政策的号召,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大力推广节能产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根据细则已经向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三批节能补贴申请,详细如下表:
批次 | 申报日期 | 申报产品终端 销售日期段 | 申报节能补贴 金额(万元) |
第一批 | 2009.08.10 | 2009.06.01-2009.07.31 | 1,834.09 |
第二批 | 2009.09.10 | 2009.06.01-2009.08.31 | 3,918.23 |
第三批 | 2009.10.10 | 2009.06.01-2009.09.15 | 5,046.24 |
合计 | 10,798.56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均未收到以上补贴款项。经公司财务人员与财政局联系,第一批节能补贴申请已经获批,补贴款预计未来半个月内到账,公司将按收付实现制入账,第二、三批节能补贴申请暂未获得批准。如果以上三批补贴申请在年内获得批准并收款,将增加本年度利润10,798.56万元。年内公司还将上报节能补贴申请,预计申请补贴金额1亿元以上。
公司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整后)为19.67亿元。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