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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9年10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618)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季度报告已经本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所有董事均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异议。

    1.3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季度财务报告。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沈鹤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世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龙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232,596,675172,676,904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37,413,1013,583,65094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960.28600.0%
    项    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266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2不适用
    项    目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9,8693,452,972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0.110.27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90.23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7%9.2%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2%7.9%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7,1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76,519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110,028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720
    债务重组损益74,504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185
    除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0,245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3,11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1,612
    非经常性损益对应的所得税影响数52,544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546,341
    其中:影响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501,385
            影响少数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44,95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45,455(其中H股股东总数为15,399户)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853,085,000H股
    林军32,116,891A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344,690A股
    张丽华17,165,478A股
    王祥华14,000,003A股
    宏源-建行-宏源内需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2,661,600A股
    中国工商银行-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023,999A股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0,403,188A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0A股
    北京华夏星航广告有限公司6,795,900A股

    2.3 其他事项

    本公司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123,365.3万股股票于公司A股股票上市日2009年9月21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该部分股票于2009年12月21日起开始上市流通。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9月1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09年9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本报告期末(千元)上年度期末

    (千元)

    增减变动率(百分比)原因
    货币资金63,496,26428,365,433123.9%主要是由于首发募集资金过程中货币资金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6,141,5971,680,330265.5%主要是对从事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三个公司的投资
    应付票据4,309,0996,293,390-31.5%用于经营过程中的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40,5556,352,766-47.4%主要是由于偿还一年内到期的融资券35亿元
    长期借款38,142,44515,217,930150.6%主要是投资项目融资
    股本19,110,00013,000,00047.0%首发募集资金形成股本增长
    资本公积16,787,396-9,370,944主要是由于首发募集资金的资本溢价
    未分配利润1,392,35222,4836,092.9%主要是7-9月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增重大对外投资

    2009年7至9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成立石家庄中冶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冶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和南京中冶滨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金额分别为14.5亿元、5亿元和15.5亿元人民币,投资比例分别为43.94%、45.45%和31%。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

    3.4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中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企财[2002]313号)、本公司与中冶集团签订的《重组协议》、中冶集团与宝钢集团签订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协议》及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自评估基准日(即2007年12月31日,不含当日)至2008年12月1日期间因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合并报表口径)归中冶集团所有,并将以“特别分红”的形式返还给中冶集团;本公司设立次日(2008年12月2日)至2009年6月30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由本公司的发起人中冶集团和宝钢集团按持股比例享有。本公司就上述重组安排、《利润分配协议》及《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需向中冶集团支付的款项约人民币523,003.79万元,需向宝钢集团支付的款项约人民币2,130.16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09年8月支付给中冶集团和宝钢集团。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鹤庭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