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的超募现象非常突出。如何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的发展,自然引人关注。本月15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超募资金应同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而且应当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能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深交所同时规定,公司最晚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做出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对外披露。
本周一,创业板首批28家上市公司在发布上市公告书时,有22家公司对超募资金提出了相关使用计划。效率之高,令人惊讶。笔者以为,如此急急忙忙地制订出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似有应付深交所“最晚在6个月内做出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这一规定之嫌,令人担心超募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就《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而言,规定超募资金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而且应当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能用于证券投资等,这显然是为超募资金的安全负责,这样的规定,对于风险承担能力相对有限的中小企业很有必要。而深交所为制订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定出期限,是希望有关公司能够切实做好调研工作,为超募资金找到一个好的投资去向,既是对投资者负责,也是对上市公司的发展负责。
本来,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总体有限,如果排除圈钱心理,从企业的稳步成长来说,1亿融资就足以满足这些企业正常需要。而28家公司平均的融资计划为2.4亿元左右,这说明这些公司已充分考虑了今后几年企业发展的需要。如今这些公司又要面对超过募资计划的超募(平均每家超募约3亿元),很多企业不仅发展规模难以接受这种爆炸性的膨胀,而且在经营管理上也很难跟上。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拿出一个可行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出来,恐怕光是调研时间也许都不止6个月。但令人诧异的是,仅仅在一个月内,就有22家公司把这一庞大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给敲定了,这就不能不让人对这些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担心。
超募资金的使用,最要紧的是注重安全性。中小企业合理运用资金的能力终究是有限的,合理使用计划中的募资需要时间,合理使用超募资金更需要时间。因此,规定创业板公司最晚在6个月内拿出募资使用计划的做法,笔者以为是值得商榷的,而在一个月内闭门造车,造出一个募资使用计划出来,更是可疑的,是对超募资金不负责的表现。若按此计划执行,很可能导致盲目投资,滥用超募资金,它给企业带来的只会是企业损失的增加。与其如此,还不如把超募资金放在银行里吃利息。
当然,《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提出6个月的时间规定,有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但强制企业把超募资金使用出去的做法是欠妥的。超募是市场的选择,上市公司是被动的。所以,要提高募资的使用效率,关键还是要控制出现超募现象。或者控制新股发行价格,或者控制新股发行数量,将募集资金控制在发行人需求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