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成卫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人民政府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本公司与吉林市人民政府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于2009年10月19日在吉林市签订了《吉林市西山区域综合开发项目协议书》。协议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09年10月21日发布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09-030。受公司委托,2009年10月28日,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吉林西山区域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公司与吉林市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开发协议》约定的三年开发期限,至2012年11月,公司将完成房地产及商业项目的开发建设。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过分析测算,预计公司将支出土地价款、开发成本、销售成本等费用共计512,626万元(其中,开发期支出433,589万元,经营期支出79,036万元),公司将实现收入共计540,540万元(其中,房产销售收入448,414万元;公司新增商业房产122,414平方米,12年内累计实现租赁运营收入92,12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吉林西山区域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09年11月16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11月16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1层。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人民政府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五)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如果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11月6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参加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参加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到本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09年11月12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二十一层。
邮编:100101
电话:010-51238565
传真:010-51238565
联系人:李曙光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附件: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