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2009年10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我公司于2009年10月28日披露了《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5“投资组合报告”的5.8.1“申明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是否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是否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更正如下:
5.8.1 申明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是否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是否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根据2009年9月9日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粮液,股票代码:000858)《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就五粮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过程中遵循了公司的相关投资决策流程。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五粮液的立案调查尚未从根本上影响对该公司的投资价值判断,故本基金继续持有该股票。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