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思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思源酒店”) 设立于2002年8月,于2006年5月成为我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持股58%的控股子公司。思源酒店为我公司天然气和自来水业务的客户之一,但爱众集团取得思源酒店控股股权后,即将其资产租赁、承包给相关的酒店管理公司,由酒店管理公司负责日常的销售、采购、提供服务等经营管理活动,思源酒店每年收取一定金额的租赁、承包费用,不参与实际的经营活动。因此我公司并未将思源酒店列为我公司关联方,与其发生的销售天然气、自来水的交易也未列为关联交易。我公司与思源酒店的交易虽然是在酒店管理公司的控制下发生的,但又是以思源酒店的名义进行的,为规范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从谨慎原则出发,我公司经自查后决定将思源酒店调整为关联方,并将最近三年一期的相关信息补充披露如下:
一、最近三年与思源酒店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年度 | 关联方 | 金额(万元) | 定价依据 |
2006年度 | 向思源酒店销售天然气和自来水 | 89.35 | 政府定价 |
2007年度 | 向思源酒店销售天然气和自来水 | 86.15 | 政府定价 |
2008年度 | 向思源酒店销售天然气和自来水 | 107.61 | 政府定价 |
二、更正我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财务报告附注中相关信息
(一)报告期应收账款
报告期 | 欠款单位 | 欠款金额 | 占当期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原披露内容 | 更正事项 |
2006年12月31日 | 思源酒店 | 50,618.01 | 0.38 | 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 无 |
2007年12月31日 | 思源酒店 | 463,650.42 | 2.65 | 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 报告期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中思源酒店为本公司关联方 |
2008年12月31日 | 思源酒店 | 1,309,358.06 | 3.96 | 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 报告期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中思源酒店为本公司关联方 |
(二)增加报告期关联方
报告期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2006年12月31日 | 思源酒店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2007年12月31日 | 思源酒店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2008年12月31日 | 思源酒店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三)增加报告期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金额 | 期初余额 |
2006年12月31日 | 应收帐款 | 思源酒店 | 50,618.01 | 5,600.00 |
2007年12月31日 | 应收帐款 | 思源酒店 | 463,650.42 | 50,618.01 |
2008年12月31日 | 应收帐款 | 思源酒店 | 1,309,358.06 | 463,650.42 |
对以上年报更正内容,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如下: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和《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相关规定认为,广安爱众本次更正披露的信息对相关期间原披露财务信息的公允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我所已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