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009年10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09-02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以京财税[2009]1944号转发的财税[2009]105号文及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提供的《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第一批)的函》,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北京市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第一批)。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了减免税申请书,近日主管税务机关已正式受理了减免税备案资料,公司据此作为转制文化企业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
公司2009年1-9月已计提所得税费用43,019,413.83元(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按15%企业所得税税率计提),由此增加公司净利润43,019,413.83元。另外,公司2009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48,135,022.22元(主要系2009年上半年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25%企业所得税税率计提和预缴),对于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公司正在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