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
披露两券商诉讼案进展
健康元今日披露,公司关于天同证券和华夏证券的两件诉讼案的司法诉讼程序终止。
健康元表示,公司和天同证券吉祥路营业部签订的《国债买卖委托协议书》将被解除;健康元确认公司对天同证券享有债权为本金1.36亿元及利息;该案件受理费724825.13元,由天同证券承担652343元,公司承担72482.13元。
由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已确认公司的债权及相应利息,并且天同证券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健康元已向天同证券清算组申报债权,健康元不再上诉,司法诉讼程序终止。
关于华夏证券诉讼的案件,健康元表示,华夏证券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健康元已向其管理人华夏证券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诉华夏证券案件现司法诉讼程序终止。
健康元表示,公司对华夏证券及天同证券的债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分别向其清算组清算债权,其司法诉讼程序的终止不影响公司2009年的经营及收益情况。(应尤佳)
两公司拟定向增发募资
华远地产今日表示,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1.1亿股,发行价格9.36元/股,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认购。
此次发行募资不超过95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西安大明宫馨村二期(华远·君城二期)以及长沙金外滩一期,公司称,这些项目开发总投资为320141万元。
康恩贝表示,公司拟向海内外投资者定向增发不超过4600万股。发行价格为9.86元/股,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此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2300万元(净额),募资将主要用于三个项目建设:基本药物目录产品扩产项目,该项目投资额约需24500万元;医疗营销网络及推广体系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额约需9100万元;银杏叶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额约需8700万元。(应尤佳)
烟台万华烟台工厂复产
烟台万华今日披露,公司的烟台工厂于10月8日开始进行例行检修,现检修工作已经结束,装置恢复正常生产,已经生产出合格产品。
(应尤佳)
四川省电力公司
有望成为明星电力新当家
明星电力今日披露,第一大股东四川明珠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6506.9997万股(占明星电力股本总额的20.07%)全部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
明星电力与四川明珠水利电力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四川省电力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四川省电力公司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应尤佳)
*ST铜城第一大股东易主
*ST铜城今日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地花园酒店日前与北京兴业玉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ST 铜城限售流通股3700万股(占总股本的17.17%)以每股3.69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兴业玉海。本次转让后,兴业玉海将以17.17%的持股比例成为*ST铜城第一大股东,大地花园的持股比例则降至1.14%。
*ST铜城表示,由于公司现控股股东大地花园为兴业玉海控股股东北京锦绣大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及自然人于洋。(徐锐)
歌华有线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歌华有线今日表示,近日主管税务机关已正式受理了公司减免税备案资料,公司据此作为转制文化企业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
公司称,公司2009年1至9月已计提所得税费用4301.9万元(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按15%企业所得税税率计提),由此增加公司净利润4301.9万元。公司2009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4813.5万元,对于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公司正在申请办理退税手续。(应尤佳)
国投电力资产重组有条件通过
国投电力今日披露,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于2009年10月30日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应尤佳)
新华锦两高管增持自家股票
新华锦今日披露,10月30日,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王虎勇使用其配偶的证券账户过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1万股;公司财务总监曹旭使用自有账户通过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1万股。上述人员表示,计划自2009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票,每人计划增持数量不超过10万股。(应尤佳)
*ST本实及相关当事人
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深交所今日公告称,经查明,*ST本实存在违规行为,因此给予相关当事人处分。
深交所表示,截至2009年8月31日,*ST本实未能披露其2009年半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徐敏(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刘振亮、周一民、李迪勋、王长生(兼任总经理)、文新华、独立董事王红梅、郑心涛、王社明,公司监事代武平、陈沅洪、裴际,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ST本实及有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ST本实及上述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王丽娜)
粤水电中标越南水电项目
粤水电今日披露,公司与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组成的联合体日前与越南国际商贸及投资建筑股份公司签订《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占化水电站设计、供货和施工合同》,合同金额6672.91万美元,其中,粤水电承担土建和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工程,公司承建的工程实际合同金额为2804.75万美元,工程工期36个月。
粤水电表示,上述该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08年度营业总收入的8.10%,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徐锐 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