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09年10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政策
我与丹麦签署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继中日、中美和中韩成功签署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后,我国日前又正式与丹麦签署两国间首例双边预约定价安排。这是中欧之间的首例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所谓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两国税务主管机关就跨国集团所属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达成的协议,通常适用于未来3至5个年度。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已经成为解决国际税收争端、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有效措施。
数据显示,我国已正式签署9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目前还有约50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正在审核评估中。(张牡霞)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可获税收优惠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对内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该优惠政策的有效期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张牡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