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文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建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夏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81,123,547.97 | 862,486,681.50 | 2.1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91,938,743.05 | 362,729,365.11 | 8.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9500 | 1.8047 | 8.0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8,054,108.18 | -35.7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4 | -33.33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7,254.12 | 22,820,838.22 | 440.5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14 | 0.1135 | 440.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1154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014 | 0.1135 | 440.48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0707 | 5.8226 | 增加365.5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4117 | -5.9197 | 减少115.6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83,105.4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0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2,510,404.3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3,206.8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439.73 |
所得税影响额 | -326,494.72 |
合计 | 46,022,368.5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3,84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重庆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 52,158,94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 3,354,194 | 人民币普通股 |
IEONG CHONG MAN | 1,30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吴霞 | 673,26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58,83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宝珩 | 618,918 | 人民币普通股 |
董迪 | 61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传本 | 51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珠江纺织贸易公司 | 498,73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陈美云 | 45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同比发生变动较大的主要是: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 | 增减率% | 变化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50,689.73 | 3,804,900.00 | -1,654,210.27 | -43.4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 |
应收票据 | 9,421,615.55 | 7,151,068.40 | 2,270,547.15 | 31.75 | 收到客户开具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增加 |
应收账款 | 81,236,553.50 | 58,087,604.17 | 23,148,949.33 | 39.85 | 应收货款增加 |
应收利息 | 19,650.00 | -19,650.00 | -100.00 | 收回利息 | |
长期股权投资 | 94,616,289.87 | 31,167,768.24 | 63,448,521.63 | 203.57 | 本期新增对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5,000万元。 |
在建工程 | 20,137,213.89 | 252,836.00 | 19,884,377.89 | 7,864.54 | 新增厂房工程和待安装设备尚未完工。 |
固定资产清理 | 90,978.20 | 90,978.20 | 100.00 | 固定资产处置 | |
长期待摊费用 | 2,649,487.88 | -2,649,487.88 | -100.00 | 本期转入相关投资性房产购置成本 | |
应交税费 | -141,530.46 | 6,178,581.66 | -6,320,112.12 | -102.29 | 增值税留抵税额大幅增加。 |
应付利息 | 42,185.00 | 196,996.75 | -154,811.75 | -78.59 | 借款利率下降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234,669.77 | 6,909,409.56 | 2,325,260.21 | 33.6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项目 | 期末金额(1-9月) | 上期金额(1-9月) | 增减 | 增减率% | 变化说明 |
销售费用 | 53,603,490.54 | 39,400,666.17 | 14,202,824.37 | 36.05 | 佣金增加 |
财务费用 | 4,421,021.38 | 6,977,528.81 | -2,556,507.43 | -36.64 | 银行贷款利率下降,相应利息支出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 | 1,173,251.15 | 474,754.31 | 698,496.84 | 147.13 | 坏账损失增加。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827,195.42 | -8,274,090.69 | 11,101,286.11 | -134.17 | 本期股票市价大幅上涨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大幅增加。 |
投资收益 | 44,157,871.51 | 7,223,192.07 | 36,934,679.44 | 511.33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大额投资收益。 |
加:营业外收入 | 157,653.69 | 18,268,865.38 | -18,111,211.69 | -99.14 | 上年同期有大额债务重组利得和政府收购土地动迁补偿净收益。 |
减:营业外支出 | 178,424.17 | 281,920.29 | -103,496.12 | -36.71 | 主要原因为捐赠支出减少。 |
减:所得税费用 | 1,528,437.42 | -2,813,787.73 | 4,342,225.15 | -154.32 | 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9年7月接安诚保险的通知,获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下发了保监发改(2009)554号《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核准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0,000元人民币。其中,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000,000股,占比5%"。至此公司参股安诚保险已得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详见2009年7月29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沪高民一(民)终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宁波世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程公司”,原宁波大港织造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39,300元,由上诉人世程公司负担。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内容详见2009年8月6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3)上海代安酒店用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讼案,诉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被告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
1)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向原告支付2002年-2005年4月的装潢补偿费15万元;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向原告支付2005年4月后装潢补偿费5149859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向原告支付2007年1月至5月原告的经营损失857222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归还原告租赁押金人民币20万元;
4)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向原告支付停产、停业损失352万元;
5)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向原告支付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10万元;
6)本诉讼费用有被告一、被告二承担。
截止本期报告内,此案尚在受理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于2007年8月22日可流通上市)。
除法定承诺外,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承诺:
(1)、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于2009年8月22日可流通上市)
(2)、为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两个月内,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将投入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资金,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适时实施流通股份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自2006年8月18日实施日起二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在二级市场申报买入公司股票,已增持本公司流通股合计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
截至报告期内,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原非流通股已经全部上市流通,其所持有的股份情况为:持股总数:5215.89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9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详见2009年8月17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可分而未分的现金分红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卿
200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