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董事 | 颜广生 | 因事请假,授权委托董事盛军代为出席表决。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盛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红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春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71,693,989.19 | 2,059,288,564.61 | -4.2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02,773,608.38 | 862,837,638.74 | 4.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43 | 3.28 | 4.5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6,344,158.07 | 209.3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67 | 204.55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556,079.05 | 65,357,955.38 | 3,942.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 | 0.25 | 3,85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2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5 | 0.25 | 3,850.0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27 | 7.24 | 增加4.385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26 | 8.15 | 增加4.364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36,100.00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8,50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68,656.30 |
合计 | -8,232,556.3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1,07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 | 140,19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海文 | 96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陆雪英 | 7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嘉兴市社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4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洪涛 | 7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应勇 | 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红妹 | 43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建三 | 431,511 | 人民币普通股 |
程鹏 | 419,533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碧峰 | 40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预付款项 | 19,677,821.53 | 4,780,126.91 | 14,897,694.62 | 311.66 | 采购备品和木浆预付款项所致 |
在建工程 | 5,043,205.26 | 37,329,582.33 | -32,286,377.07 | -86.49 | 在建工程竣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
短期借款 | 623,446,226.76 | 913,083,171.05 | -289,636,944.29 | -31.72 | 归还借款和转为一年以上的周转借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89,665,633.39 | 61,148,588.21 | 28,517,045.18 | 46.64 | 应付煤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89,700,000.00 | 6,000,000.00 | 183,700,000.00 | 3,061.67 | 短期借款转为一年以上的周转借款所致 |
(二)利润表项目 | |||||
项目 | 期末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财务费用 | 38,186,686.66 | 54,886,494.11 | -16,699,807.45 | -30.43 | 归还借款及银行贷款利率下降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6,773,676.30 | 2,712,481.24 | 14,061,195.06 | 518.39 | 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4,097,235.07 | 11,534,895.60 | -7,437,660.53 | -64.48 | 本年上海天盈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0,282,983.72 | 1,639,818.08 | 8,643,165.64 | 527.08 | 德丰诉讼案预计损失所致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
项目 | 期末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344,158.07 | 57,011,650.59 | 119,332,507.48 | 209.31 | 本期采购原辅材料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792,227.87 | -11,560,218.11 | -25,232,009.76 | -218.27 | 本期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513,489.86 | 55,264.85 | -178,568,754.71 | -323,114.52 | 银行借款减少和支付利息及红利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鉴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防止控股股东利用控股地位与本公司在经营业务上可能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及造成不良后果,保护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于2002年4月7日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规范双方行为。 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在"协议"中承诺:在本公司正式设立、合法持续经营期间并且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从事、不参与、不经营和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产品、业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以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如有违反协议的情况,应将其所获的全部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在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该协议不可撤消。 | 报告期内,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没有发生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600%以上。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年度公司认真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了高附加值、有市场需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相应减少低附加值产品生产和销售,确保公司本年度营业总收入基本保持去年同期水平。
(2)、公司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木浆和燃料原煤采购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相应增加公司盈利空间。
(3)、2009 年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浙江民丰波特贝纸业有限公司今年首度扭亏为盈,也是增加今年利润的重要因素。
(4)、央行 2008 年度大幅降低贷款利息和公司本年度压缩银行借款,使公司本年度的财务利息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09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26,3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340,000元。该现金分红方案已于本报告期内实施完毕。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军
200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09-02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盛军提议,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23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盛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颜广生因事请假未能出席,其授权委托董事盛军代为出席表决并行使其他相关权力,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总经理崔宇文为公司董事)。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短期投资权限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继续授权经营层短期投资权限,金额为200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流动资金在日常周转中暂时闲置或短期沉淀部分。短期投资范围:1、用于一级市场新股认购,并在新股上市之日全部卖出,以最大限度地规避投资风险;2、用于期限短、安全性高、风险小的债券投资。具体管理办法由经营层负责制订。授权期限到2010年12月31日。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盛军、董永观、崔宇文、颜广生、夏杏菊予以了回避表决;本项议案还将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关联股东应予以回避。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09-023号公告。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09-023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曾于2009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董事会和2009年4月8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依次逐级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临2009—002号、临2009—004号、临2009—006号公告。
由于关联采购销售业务量增加的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作如下调整,请审议。
本议案预计的2009年度各类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调整前预计情况:
本公司2009年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11,000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购买产品、包装材料6,500万元。向关联公司销售纸产品、水、电、汽、木浆和提供仓储服务等,发生金额4,500万元。
2、调整后预计情况:
本公司2009年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14800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购买产品、包装材料9550万元。向关联公司销售纸产品、水、电、汽、木浆和提供仓储服务等,发生金额525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有限公司(简称“罗伯特公司”):注册资本为1210万美元,本公司出资471.9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金的39%。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卷烟纸系列及其相关纸种。
(2)、嘉兴市丰莱-桑达贝纸业有限公司(简称“丰莱桑达贝”):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系本公司控股母公司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纸张涂布加工产品。
(3)、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简称“维奥拉公司”):注册资本122万美元,本公司出资24.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0%。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编织品、木塑制品及其它各类产品,以及技术咨询。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罗伯特公司、维奥拉公司均为本公司参股的企业,属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关联法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崔宇文和副总经理沈志荣在罗伯特公司担任董事,副董事长董永观在维奥拉公司担任董事;丰莱桑达贝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较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目的、对公司影响及定价依据
1、向关联方购买产品:
主要是利用公司销售能力,在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同时销售购自关联公司产品等;其次也购买部分包装材料,用于产品包装。
2、向关联方销售水、电、汽和提供仓储服务等:
系利用公司现有的发电、供水、产汽和设备维修系统为关联提供相关服务,利用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供应和仓储等的富余能力为关联方提供服务;
销售纸产品等系供应关联方加工后出售。
以上关联交易,可充分发挥公司装备及生产能力,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还能就近服务可节省双方经营成本,也有利于双方降低经营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可能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以上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历年交易额基本保持平稳。
4、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有市场价格的主要参照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可参照的,在合理的成本上加一定的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有关关联交易协议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履行审议程序,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在授权范围内,公司分别与以上关联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即行生效。
五、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调整前预计情况:
(1)、向罗伯特公司供应水、电、蒸汽等能源,2009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约2,250万元。为罗伯特公司代理卷烟纸系列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2009年预计关联交易采购金额约6,000万元。
(2)、向丰莱桑达贝销售纸产品2009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约2,200万元。
(3)、向维奥拉公司采购包装产品2009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50万元。
2、调整后预计情况及调整原因:
(1)、向罗伯特公司供应水、电、蒸汽等能源,2009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约2,250万元。为罗伯特公司代理卷烟纸系列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2009年预计关联交易采购金额约9000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公司利用自身营销能力为罗伯特公司代销卷烟纸系列产品增加所致。
(2)、向丰莱桑达贝销售纸产品2009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约3000万元,原因为公司格拉辛原纸产量有所增加,同时市场对格拉辛纸需求也在增长,故本年度丰莱桑达贝因加工量增加对格拉辛原纸需求增加所致。
(3)、向维奥拉公司采购包装产品2009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5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情况与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进行了审核,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因市场原因调整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盛军、董永观、崔宇文、颜广生、夏杏菊予以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盛军、董永观、崔宇文、颜广生、夏杏菊予以了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方股东应予以回避。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