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2009年11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616 股票简称:亿城股份 公告编号:2009-047
2009年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亿城股份”)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94号文核准。
根据《2009年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7.5%-8.5%,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债券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2009年10月29日(T-4日)至2009年10月30日(T-3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申购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8.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09年11月4日(T日)至2009年11月5日(T+1日)在网上公开发行(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9”,简称“09亿城债”),于2009年11月4日(T日)至2009年11月9日(T+3日)在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阅读2009年10月28日刊登的《2009年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