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0月30日,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宇通集团”)的书面通知,宇通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2%的计划的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08年10月30日,宇通集团首次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74,6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9%,并计划在12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含已增持的股份)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数2%的公司股份。宇通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2008年10月31日,增持652,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6%。
2009年7月6日,增持1,066,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5%。
2009年7月7日,增持2,691,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8%。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宇通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为7,785,550股,累计增持比例为1.498%。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宇通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71,022,0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6%。
宇通集团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它说明
宇通集团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