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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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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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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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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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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09年11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盈森”、“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公司股东王海鹏、王治军、王丽、王国太和任福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董事王海鹏和王治军另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其余19名股东沈罕夫、吴永安、刘全兴、黄念、鞠成立、赵暄、廖汉权、曾晓涛、奚林明、平炫、吴泽生、张晓健、葛靖、胡基才、汪凤桃、胡梓芸、赵顺萍、费明久、朱仕英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上市后不再披露本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美盈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3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9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3,600万股,发行价格为25.36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9]141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美盈森”,股票代码“002303”;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600万股股票将于2009年11月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9年11月3日

    3、股票简称:美盈森

    4、股票代码:00230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7,88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5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股东王海鹏、王治军、王丽、王国太和任福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董事王海鹏和王治军另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公司其余19名股东沈罕夫、吴永安、刘全兴、黄念、鞠成立、赵暄、廖汉权、曾晓涛、奚林明、平炫、吴泽生、张晓健、葛靖、胡基才、汪凤桃、胡梓芸、赵顺萍、费明久、朱仕英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3,6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股)比例(%)可上市交易时间
     一、发行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王海鹏88,575,60049.542012年11月3日
    2王治军29,476,14016.502012年11月3日
    3王丽3,077,4001.722012年11月3日
    4鞠成立2,997,1201.682012年11月3日
    5沈罕夫1,993,6201.112012年11月3日
    6任福华1,003,5000.562012年11月3日
    7王国太1,003,5000.562012年11月3日
    8吴永安1,003,5000.562012年11月3日
    9刘全兴1,003,5000.562012年11月3日
    10黄念495,0600.282012年11月3日
    11赵暄495,0600.282012年11月3日
    12廖汉权495,0600.282012年11月3日
    13曾晓涛495,0600.282012年11月3日
    14奚林明401,4000.222012年11月3日
    15平炫254,2200.142012年11月3日

    16吴泽生200,7000.112012年11月3日
    17张晓健147,1800.082012年11月3日
    18葛靖147,1800.082012年11月3日
    19胡基才107,0400.062012年11月3日
    20汪凤桃107,0400.062012年11月3日
    21胡梓芸107,0400.062012年11月3日
    22赵顺萍107,0400.062012年11月3日
    23费明久53,5200.032012年11月3日
    24朱仕英53,5200.032012年11月3日
     小计133,800,00074.83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25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9,000,0005.032010年2月3日
    26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36,000,00020.142009年11月3日
     小计45,000,00025.17
     合计178,800,000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MY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 Technology Company Ltd.

    2、注册资本:178,80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王海鹏

    4、设立日期:2007年9月25日

    5、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陂头村美盈森厂区A栋

    6、邮政编码:518107

    7、董事会秘书:黄琳

    8、电话号码:0755-29751877

    传真号码:0755-29751300

    9、发行人电子信箱:mys.stock@szmys.com

    10、公司网址:www.szmys.com

    11、经营范围:纸箱、木箱的生产及销售;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

    12、主营业务:从事轻型包装产品与重型包装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包装产品设计、包装方案优化、第三方采购与包装产品物流配送、供应商库存管理以及辅助包装作业等包装一体化服务。

    13、所属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起止日期持有股数
    王海鹏董事长

    总经理

    382007年9月20日至

    2010年9月20日

    88,575,600
    王治军董事312007年9月20日至

    2010年9月20日

    29,476,140
    冯达昌董事

    副总经理

    472007年9月20日至

    2010年9月20日

    罗少敏独立董事422007年9月20日至

    2010年9月20日

    何素英独立董事432007年9月20日至

    2010年9月20日

    蔡少龄监事会主席672007年9月20日至

    2010年9月20日

    陈利科监事332007年9月20日至

    2010年9月20日

    王红婵监事292007年9月20日至

    2010年9月20日

    黄琳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402007年9月20日至

    2010年9月20日

    刘军财务总监

    财务部经理

    532007年9月20日至

    2010年9月20日

    王建总经理助理302007年10月15日至

    2010年9月20日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本次发行前王海鹏持有公司66.2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下为王海鹏的简要情况。

    王海鹏先生,38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身份证号码为441827197106088310,日内瓦全球发明专家,中国包装联合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包装协会副会长,光明商会副会长,曾设计并获得“包装箱内卡表面覆膜的封口机”和“具有缓冲内卡的包装箱”的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具有缓冲内卡的包装箱及其制作方法和专用封口机”的发明专利申请权。2000年创办公司前身美盈森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并历任董事长。现任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兼任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佳宝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海鹏除美盈森外,还持有深圳市佳宝隆科技有限公司52.56%的股权。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72,218户。

    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比例(%)
    1王海鹏88,575,60049.54
    2王治军29,476,14016.50
    3王丽3,077,4001.72
    4鞠成立2,997,1201.68
    5沈罕夫1,993,6201.11
    6任福华1,003,5000.56
    7王国太1,003,5000.56
    8吴永安1,003,5000.56
    9刘全兴1,003,5000.56
    10黄念495,0600.28
    11赵暄495,0600.28
    12廖汉权495,0600.28
    13曾晓涛495,0600.28
     小计132,114,12073.91

    注:黄念、赵暄、廖汉权和曾晓涛并列为第十大股东。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为4,5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9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3,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2、发行价格为:25.3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5.29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3.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90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157,54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57128348%,认购倍数为175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3,60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2516052326%,超额认购倍数为397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存在余股,网下配售产生114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114,120.00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4,599.5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费用名称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3,623.60
    审计验资费用148.80
    律师费用98.00
    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初费56.94
    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等其他费用672.17
    合计4,599.51

    每股发行费用1.02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109,520.49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10月23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09]第4-0019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99元(按照2009年6月30日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56元/股(按照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上市后不再披露本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2009年9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470,837,487.59348,770,335.9235.00
    流动负债(元)213,611,995.87189,264,736.0212.86
    总资产(元)608,666,959.63466,480,555.6630.4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374,474,463.76277,215,819.6435.0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802.0735.08
    项目2009年1-9月2008年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530,328,415.66453,164,782.7117.03
    利润总额(元)115,355,646.2184,469,006.3736.5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97,260,789.2069,613,587.6939.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94,297,760.4069,790,976.5835.11
    基本每股收益0.730.5239.72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25.9728.43-8.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25.1828.48-11.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7,783,020.85106,241,719.131.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810.791.45
    项目2009年7-9月2008年7-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90,501,642.56157,750,118.1220.76
    利润总额(元)44,087,945.2331,496,140.6539.9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40,681,466.7125,973,699.0656.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39,051,684.7725,980,483.8650.31
    基本每股收益0.300.1956.63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10.8610.612.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10.4310.61-1.70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公司自成立以来立足为客户提供包装一体化服务,致力于把现有主营业务做大做强。2009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30,328,415.66元、115,355,646.21元、97,260,789.20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7.03%、36.57%、39.72%。利润总额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随着客户产品越来越多样化,公司通过不断提升包装产品附加值来满足客户对包装服务的各种复杂要求,从而使得毛利率上升所致。

    截至2009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总资产分别为470,837,487.59元、213,611,995.87元、608,666,959.63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35.00%、12.86%、30.48%。流动资产与总资产规模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以及留存收益不断增加所致。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报告期内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09年-2011年),所得税税率按15%的比例征收。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自2009年10月12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如下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电话:             0755-82130669

    传真:             0755-82133419

    保荐代表人:         刘卫兵 郭永青

    项目协办人:         吴卫华

    项目联系人:         张远航 郑盈子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国信证券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认为美盈森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美盈森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美盈森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陂头村美盈森厂区A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