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11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 编号:临2009-42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009年7月7日,公司与成都国桦金属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国桦”)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成都成商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汽车”)100%股权全部转让给成都国桦。由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较大分歧,为了保证成商汽车的正常经营,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成都国桦、成商汽车、何永成、张富兰签订《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协议书》。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解除五方于2009年7月7日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并终止《股权转让协议》的继续履行。公司从本协议签定之日第二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成都国桦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150万元,同时向成都国桦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成都国桦在收到公司退还的股权款之日起三日内将公司已向其移交的涉及成商汽车的资料向公司移交完毕。
《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协议书》已于2009年10月31日签订。 2009年11月2日,公司已返还成都国桦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并支付利息103057.64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