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2009年11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09-92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下简称:界首建行)
被执行人: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广生药业)、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界首建行于2004年1月、5月向广生药业发放贷款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本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借款逾期,界首建行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价值1500万元的股权。(详见本公司2007年10月24日、12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现因本公司法定名称由“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对本案进行重新裁定。
二、法院裁定情况
2009年11月2日,本公司收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08)阜执字第43号],对本案裁定如下:
变更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界首建行清偿债务人民币1500万元。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目录
执行裁定书[(2008)阜执字第43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