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公司·中小板
  • 12:路演回放
  • 13:专版
  • 14:专版
  • 15:调查·产业
  • 16:特别报道
  • 17:信息披露
  • 18:地产投资
  • A1:A市场封面
  • A2:市场新闻
  • A3:机构动向
  • A4:资金观潮
  • A5:市场趋势
  • A6:市场评弹
  • A7:数据说话
  • A8:财富眼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2009 11 4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B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5版:信息披露
    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玉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股东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发华福证券为嘉实
    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发华福证券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9年11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华福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广发华福证券自2009年11月4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计16只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下午3: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嘉实旗下基金有关详情:

      1.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网址:www.gfhfzq.com.cn

      客服电话:(0591)96326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4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对直销的个人投资者提供

      网上直销汇款支付业务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方便投资者投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面向个人投资者推出了网上直销汇款支付业务。采用网上直销汇款支付方式的个人投资者,通过嘉实网上直销提交基金的申/认购、转换、赎回和撤单等交易申请,通过汇款方式将申/认购的资金从开户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往嘉实基金网上直销汇款接收专户,汇款的“用途”等摘要栏还需注明开户时预留的银行卡号。详情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09年 11月4 日起

      二、业务开通范围

      中国工商银行全国地区的借记卡持有人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管理已开通嘉实网上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

      申购、认购、赎回、转换、撤单等业务

      五、操作规定

      1.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按照提示申请开通汇款支付方式的网上交易账户。

      2.完成上述手续后,个人投资者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按照有关提示办理本公司旗下有关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业务。其中,通过工行汇款支付方式提交的申/认购申请的交易规则如下:

      (1)申请: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提交的申购业务办理时间截止为T日15:00(T日为有效申请工作日,下同),认购业务的截止时间以发售公告为准,申购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即使申请的全额资金已到账,但如果申请已超过截止时间,均视为T+1日的申请。

      (2)资金:投资者于T日通过汇款支付方式提交的申/认购申请,T日15:00足额资金已到账者,该申请方为有效申请。由于申请不允许延期,所以T日15:00未有足额资金到账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3.申/认购的资金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网点柜台从开户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往嘉实基金网上直销汇款接收专户(现金汇款等其他资金汇款方式无效),汇款的“用途”等摘要栏还需注明开户时预留的银行卡号。汇款接收账户信息如下:

      嘉实基金网上直销汇款接收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室

      户名: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80719027306212

      六、有关费率

      本公司的网上直销汇款支付业务,执行个人网上直销交易的费率标准:

      1.个人投资者通过嘉实网上直销汇款支付方式,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非零申购费率的基金的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及赎回费率均为零。

      3.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转换费:转换费率为0.6%,但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申购费率支付转换费。

      4.基金赎回、分红以及其它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依照基金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网上交易频道https://trade.jsfund.cn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