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有望3年内全部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制
2009年11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牡霞 秦菲菲
⊙记者 张牡霞 秦菲菲
○编辑 梁伟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昨日在中央企业社会责任会议上指出,中央企业应进一步提升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目前还未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企业应逐步建立报告发布制度,力争在3年内所有央企都能做到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报告。
当前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的冲击尚未结束,世界经济复苏仍不稳固,全球气候变暖和低碳经济发展对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出了挑战,给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形势下,社会各界对处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央企所需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也会不断增强。
黄淑和提出,下一步央企应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把社会责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社会责任职责分工;在日常经营中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和责任沟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在海外业务中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据黄淑和介绍,央企在加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方面较好地履行了其职责,在发挥科技创新引领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8年,央企完全产值综合能耗比2007年下降4.8%,其科技活动经费总额为2152.9亿元,同比增长21.4%。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09)》也称,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远远领先于民营企业、其他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