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2009年1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09-21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
根据北仑区整体规划及北仑区政关于府对凤洋一路沿线改造的要求,日前,北仑区新碶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新碶街道”) 要求我公司凤洋一路沿线的热力管道由架空改造成埋地,并与我公司签订了《凤洋一路东侧、岩河西侧高温高压蒸汽管道委托改造工程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约定,新碶街道负责管道改造工程所需的总造价约2500万元,并委托我公司负责管网改造的具体实施工作,工程总造价中包含的项目设计、监理、管理等费用合计170万元,由我公司包干使用。新碶街道另行委托北仑区评审中心负责项目评审与跟踪审计,并负责所有项目相关的政策处理手续,费用均由新碶街道承担。改造工程计划于2010年2月之前完成(不可抗力除外)。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