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及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09年5月4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ST)。
(一)、公司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
(二)、2008年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情形严重。
(三)、2008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6,035万元(不含对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
为消除上述不利因素,董事会要求公司在违规担保、诉讼、生产经营等方面采取一定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违规担保方面
截止2009年11月4日,13名违规担保相关债权人出具承诺函,或与本公司、借款方、其他担保方签订协议书,约定无条件解除本公司违规担保责任,涉及本公司曾披露的违规担保实际余额11,000万元;4名违规担保相关债权人与本公司、借款方、其他担保方签订协议书,有条件解除本公司违规担保,涉及本公司曾披露的违规担保实际余额2,535万元;剩余3名违规担保相关债权人未签订协议书也未出具承诺函,涉及本公司曾披露的违规担保实际余额2,500万元,以上共涉及本公司曾披露的违规担保实际余额16,035万元。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09年10月28日刊登的《关于与部分债权人签订解除违规担保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临2009-072)和2009年11月3日刊登的《关于解除违规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09-074)。
根据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发表的意见,通过上述与部分债权人签订的协议,本公司将解除11,000万元的违规担保,本公司违规担保余额降低至5,035万元,占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4.13%。但在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扬州诺亚化学有限公司、扬州海克赛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于在青未清偿相关债务的情况下,通过有关债权人出具的承诺函,本公司、借款方、其他担保方与有关债权人签订的协议书能否解除本公司及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违规担保责任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违规担保及可能承担的责任未能完全解除,目前,琼花集团正在通过一定的措施进一步解除本公司违规担保责任。
二、重大诉讼方面
1.依据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9)扬民二初字第0056号】,王爱玲已免除本公司担保责任,截止2009年11月4日,王爱玲未向法院提起撤诉。详见公司于2009年11月3日刊登的《关于解除违规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09-074)。
2.依据杨雪飞与琼花集团、本公司及其他担保方签订的协议书,杨雪飞应在协议生效后十日内撤回对本公司的诉讼,截止2009年11月4日,杨雪飞未向法院提起撤诉。
3.范志军、张静丽、梁振邦、刘生海、江苏信融正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未在与本公司、借款方及其他担保方签订的协议书中提及是否撤回对本公司的诉讼,截止2009年11月4日,上述关联方债权人未向法院提起撤诉。
4.截止2009年11月4日,黄厚实、郭红珠未与本公司、借款方签订协议书,也未撤回对本公司的诉讼。
综上,截止2009年11月4日,公司未有新增重大诉讼事项,已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无新的进展。
三、生产经营方面
目前,公司新设立的三个子公司运营正常,公司可确保现金流不出现再次明显下降,勉强维持现有规模的生产需求。但由于产销量下降,产品单位成本上升,综合毛利率下降,公司主营业务继续处于亏损状态。
四、重大资产重组方面
2009年9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在有序地进行中,但资产重组能否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近期公司在解除违规担保方面取得一定的进展,但在改善生产经营状况方面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经营环境未出现根本性改观。后期公司将在各方的努力下,积极采取措施力争消除上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其影响,但最终能否完全消除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