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IB人员应加强培训
11月2日至3日,由上海期货交易所主办的“IB业务人员期货知识培训”在深圳举行。来自全国40余家证券公司的350余名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深圳证监局副局长曹汝明在会上表示,自2007年4月《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出台以来,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投资者取得了多赢局面,但证券业务人员对于期货市场仍有待更全面地了解,以提高服务投资者的专业能力。
2007年4月19日,证监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据此办法,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为控股期货公司或属于同一控股股东的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也称介绍经纪,IB)业务。目前,全国已有超过40家券商获得了IB业务资格。
曹汝明提到,在一线监管工作中也发现,部分证券公司营业部对于期货市场还不熟悉,服务投资者能力还不强,影响了IB业务的深入开展和客户服务水平的提高。他认为,“证券从业人员应通过培训更全面地了解期货市场,做好IB业务,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也为未来以股指期货为代表的金融衍生品中的推出打下基础。”(刘伟)
广东证监局认真做好
创业板公司监管准备工作
为贯彻证监会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要求,落实上市公司辖区监管责任制,维护创业板市场的平稳运行,广东证监局迅速行动,精心部署,认真做好辖区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明确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广东证监局及时明确上报了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的分管领导、监管处室及具体监管人员,并与会上市部相关处室就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零报告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讨论和部署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三是深入创业板上市公司调研,认真听取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约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集体谈话,督促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证监局向辖区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出了正式通知,约见相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谈话,督促有关人员增强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促进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五是及时约见创业板上市公司保荐代表人,督促保荐机构切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广东证监局有关加强证券中介机构持续督导监管的具体要求,广东证监局向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保荐机构发出通知,约见相关保荐代表人谈话,督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切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指导和督促创业板上市公司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常阳)
吉林证监局召开券商合规管理培训会
为推动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合规管理进一步向纵深发展,11月4日,吉林证监局召开“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培训暨经验交流会”,辖区证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经理层、合规总监、合规专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辖区全体证券营业部、服务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上由国内知名专家结合证券公司业务特点就合规管理实践做了专题讲座,并就合规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广泛交流。辖内相关公司的代表结合合规管理的具体工作做了经验介绍。吉林证监局江连海局长、万玲玲副局长参加会议,并提出有关合规工作的具体要求。
(高文力)
大商所期货学院
举行2009年度工作总结会
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学院经过几年的探索,今后将努力建设成为在中国期货行业里具有广泛覆盖面和影响力的职业培训基地,以及具有行业公认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的高端期货人才培养基地。这是日前在大连召开的“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学院2009年度工作总结会”上得到的消息。
本次会议由大连商品交易所副总经理李军主持,来自全国23个教学点所在地的证监局相关领导、期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以及学员代表近8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叶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