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公司两家证券服务部获批
规范为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经审核及现场验收,分别以《关于同意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站证券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新证监局[2009]156号)和《关于同意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乐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新证监局[2009]165号),同意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文艺路证券营业部乌鲁木齐西站证券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同意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南路证券营业部博乐证券服务部规范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乐青得里大街证券营业部。
据此,公司日前已分别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领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具体如下:
一、营业部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站前街证券营业部
营业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火车西站站前街16号
负 责 人:李宇
联系电话:0991-7981662 7980662
二、营业部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乐青得里大街证券营业部
营业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青得里大街89号
负 责 人:杜洪
联系电话:0909-2223428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编号:临2009-34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通过证券经纪人制度现场核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对我公司实施经纪人制度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出具了《关于证券经纪人制度现场核查意见书》(新证监局[2009]182号),认为:公司制定了针对证券经纪人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了经纪人执业支持系统及监控系统和内控机制,证券经纪业务基本满足合规要求,对公司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无异议。
公司将据此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并根据新疆证监局的要求,严格按照《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管理工作,严格规范营销人员执业行为。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