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东郴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国有股份合计4%无偿划转至永兴县财政局。
1、郴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本公司股份40,773,7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39%,拟将3,177,145股股份无偿划转到永兴县财政局,划转后郴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37,596,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8%。
2、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5,392,3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08%,拟将1,978,619股股份无偿划转到永兴县财政局,划转后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3,413,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35%。
3、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0,956,9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7%,拟将1,635,883股股份无偿划转到永兴县财政局,划转后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9,321,0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89%。
4、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0,759,8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87%,拟将1,619,062股股份无偿划转到永兴县财政局,划转后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9,140,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03%。
5、永兴县财政局在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划转后,分别受让上述4家股东无偿划转的本公司股份共计8,410,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近日,上述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现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本次股权划转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公司将密切跟踪国家股股权划转事宜,协助完成相关划转程序,并就相关需要后续公告的事项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