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1月5日上午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80,721,3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62%,其中有限售流通股为63,194,686股,无限售流通股为17,526,679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涂传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本次选举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涂传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80,721,3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选举李新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80,721,3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选举欧阳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80,721,3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选举钟健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80,721,3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选举周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80,721,3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选举范秋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80,721,3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选举叶伯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80,721,3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选举陈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80,721,3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选举萧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80,721,3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推选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提名周发来先生、陈均耀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次选举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周来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80,721,3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选举陈均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80,721,3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公司法律顾问广东国声律师事务所罗浩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次大会的审议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国声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09-03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11月5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涂传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涂传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李新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均至2012年11月4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欧阳璟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2012年11月4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钟健如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2012年11月4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钟健如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12年11月4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管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聘任以上高管人员履行了法定程序,聘任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周小华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2012年11月4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高管人员简历:
欧阳璟,男,1968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1993年至1999年在深圳市宝安区友谊球阀厂工作。2000年3月始在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董事长秘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裁、广东明珠集团深圳阀门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兴宁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广东省兴宁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钟健如,1974年12月生,1997年毕业于嘉应大学金融系,中共党员,1997年9月始服务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管理员、财务部会计、主办会计、主管、副经理、经理、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助理、财务结算中心副总经理,曾荣获“兴宁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现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共青团委书记。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09-03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11月5日上午11时在公司本部技术中心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周来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推选周来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