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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家书画售假招术大全(上)
    2009年11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鼎
      图1
      图2
      ⊙黄鼎

      

      当今书画造假成风,任何一位在艺术市场上有相应经济价值的古今书画名家,几乎都不能幸免于被冒名顶替的噩运。从保护书画消费者者的角度说,揭开各式各样书画作伪的神秘面纱还只仅仅洞悉了书画作伪“产业链”的一部分。因此,从本期开始笔者将分上、中、下三回来说解有关名家书画售假招术的内容,祈望能给广大艺术品消费者带来一个提醒与警示效果。

      开门见假

      “开门见山”是一句常用成语,现在却成了书画鉴藏活动的“普通话”,其词意有些许变化,一般指某件署名某名家的作品一打开看就立即会被懂行者认定为真迹,一点都不会让人生疑,也就是作品很典型,质量上好的意思。这里,笔者改为“开门见假”,意思是说有的售假者在某经营场所(以拍卖行为主)抛售某伪作时,有意将成品放置在展示、出售的“第一顺序”的这样显要位置。

      之所以出现此现象,笔者认为与三个因素有关:一是近几年书画作伪的总体水准在大提高,名家赝品与真品的表面差距比大家想象的要小许多,能当场立辨一件书画真假的收藏者罕有。加上中国艺术品经营的“特殊性”,或者说是国内法律的“真空地带”,导致许多书画经营者卖假书画时并不一定需要躲躲闪闪或偷偷摸摸行事了,反而敢公开而大胆地吆喝;二是从心理学角度分析,“第一顺序”往往会给有所期待的观者造成“先入为主”、“忘乎所以”的判断结果;三是收藏爱好者到拍卖行购书画,惯性思维总以为最先出场的书画必是“招牌货”,于是乎就一定有“先下手为强”的“冤大头”。

      以真掩假

      业内行家指出,每一场书画拍卖会的成交率和成交价的高低与所投拍作品的总体质量及真伪所占比例有直接的关系。此话不假,如果在某拍卖公司组织的一场拍卖会中,所上拍作品绝大多数都是真迹,同时该拍卖公司以往的经营业绩与口碑尚好,那么假设说有人或是无意或有意地在众真迹中掺杂进一件或两件署名某名家的疑伪成品,最后其“顺利”成交的概率就相当高,笔者本人就多次目睹到此等事例。

      如图1陆俨少山水画疑伪成品很值得在此一说:该作曾于2007年11月在北方某拍卖公司上拍,最终成交价达50.4万元。拍卖那天,笔者看到排在该成品前后位置的陆俨少作品共计五件,质量均不差,故而对图1似起到“提携”作用。问题是,此疑伪画作的真迹母本图2于2001年11月也是在这家拍卖行被竞拍出去的,当时成交价只有6.6万元。可那却是地道的出版原作啊,其出版出处是1987年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陆俨少画集》第63页。

      频繁入市

      伴随经济与文化的飞速发展,近几年我国艺术品市场的规模空前扩大。现在在我国的大江南北,以艺术品拍卖行为主的书画经营机构其数量到底有多少根本就无人能数得清,而且这些机构的客源来自于四面八方,“生面孔”的收藏者多如牛毛。这等市场状况无形中为不法者抛售手中形形色色的书画赝品提供了“天赐良机”。据笔者观察,不但有些做工较“到位”的伪作可以一蹴而就地在拍卖行拍出高价;甚至某些“仿工”平平的成品也可以在“频繁入市”操作中觅到买家。诚然,出现此现象的原始动机似有所不同:一种占多数的是策划者存心要抛售某件署名某名家的伪作,他们在一处拍卖不掉的书画,可以很快再转到另一家拍卖行,再不成交就再挪窝,直至得手才罢休;另一种占少数的是有的买家购藏入某伪作后,或是自己醒悟或是他人告之真相,故又半主动半被动地再拿到拍卖行中想“解套”。

      “托”市

      拍卖行出于为某名家或公司的“面子”考虑叫若干人到拍卖场“抬价”的举动已然不是什么秘密。这里所谓“托”市,不仅仅只是要“曝光”某作品虚假成交的事,而是专门揭露有些售假者为达到抛售某名家伪作的目的,策划雇几个“托儿”,“混”坐在竞买席的各个方位,到时轮番举牌,设局诱骗那些冲动型的,爱跟风的买家。说白了,就像现在各地长途客车上时常上演的“易拉罐中奖”或“外币兑换人民币”之类的骗子所设下的局。凭笔者个人的见闻和判断,在当前所有拍卖行落槌的伪作中,起码占五分之一以上的数量是依仗此手段交投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