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0月27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聘任王金富同志为副总经理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5位独立董事马守平、马萍、田阡、李波、刘宁华对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聘任王金富同志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审议了《关于聘任王金富同志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
王金富同志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
本公司共有董事15名,截止2009年11月6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5张。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王金富同志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金富同志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1月6日
附:王金富同志简历
王金富同志简历
姓 名:王金富 性 别:男
民 族:汉 出生日期:1956年9月
政治面貌:党员 学 历:硕士
职 称:高级经济师
经历:
1976年8月-1994年7月 山东潍坊华丰机器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分厂
厂长、总厂副厂长
1994年8月-1998年7月 山东潍柴销售总公司总经理
1998年8月-2000年9月 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0年10月-2004年8月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4年9月-2009年10月 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
执行官、党委书记
王金富同志没有《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第147条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副总经理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