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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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投资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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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韩城矿务局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韩城矿务局
注册地址:韩城市新城区黄河大街
法定代表人:党会财
注册资本:41760万元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500000000290
经营范围:煤炭、煤炭矿山建筑及安装、煤矿采掘、洗选辅助设备制造及修理、汽车修理、汽车货运、煤焦、煤的深加工及煤炭、焦炭的销售、煤炭洗选、焦油、矿用器材销售、烟酒、茶、糖果、日用百货、蔬菜、瓜果的销售。住宿、饮食服务、理发、汽车停放、电影放映、剧场营业、煤矸石发电、灰渣综合利用,上述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煤化集团拥有韩城矿务局100%权益。产权关系图见第一章“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第“3”部分图示。
(三)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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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显示,韩城矿务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加。
(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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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投资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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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黄陵矿业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黄陵店头镇
法定代表人:宋老虎
注册资本:149,19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000100079199
经营范围:煤炭的开采、加工、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11月18日、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0年07月31日);矿山的机电安装;煤炭、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发供电、供热;建材、工矿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
(二) 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煤化集团拥有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权益。产权关系图见第一章“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第“3”部分图示。
(三)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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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显示,黄陵矿业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加。
(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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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投资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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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交易对方的声明和承诺
建设集团的七家股东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于2009年11 月6日出具《承诺函》,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以及国内路面机械产品竞争加剧,对公司主要产品造成了很大影响,净利润连续下滑。2005-2008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964万元、-5967万元、311万元、-6582万元。由于公司2005、2006年度连续亏损,2007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进行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建设机械”变更为“ST建机”。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较低,销售规模不断萎缩,已丧失市场竞争优势。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煤化集团拟以建设集团100%股权重组本公司,实现煤化集团下属矿山工程施工和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板块的借壳上市,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三、本次交易遵循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诚实信用、协商一致。
(三)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提升上市公司业绩。
(五)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坚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独立。
(六)符合上市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经营方针,有利于上市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四章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和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1)本公司拟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与煤化集团持有的对建设集团的部分出资进行置换(该部分出资评估价值与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相等);(2)本公司拟向煤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铜川局、陕煤建司、蒲白局、澄合局、韩城局和黄陵矿业)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建设集团剩余出资(即除置入资产外的建设集团剩余股权)。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本公司将拥有建设集团100%股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拟采用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7.22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经各方协商一致约定为2009年12月31日,置出资产的预估值为2.8亿元,标的资产建设集团100%股权的预估值为8.6亿元。如按预估值计,本公司将以价值2.8亿元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煤化集团持有的价值2.8亿元的建设集团出资进行等额置换。本公司将向建设集团七家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剩余价值5.8亿元的建设集团出资,预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为7.22元/股,由此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上限为8035万股。本次重组最终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陕西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资产置换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煤化集团。
2、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
本次置出资产的标的为本公司拥有的经审计评估的全部资产与负债。本次置入资产的标的为煤化集团持有的经审计评估的与置出资产等额的对建设集团的出资。
3、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预估值为2.8亿元,由此,本公司将以价值2.8亿元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煤化集团持有的价值2.8亿元的建设集团出资进行等额置换。具体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陕西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4、置出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交易双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置出资产交割日,置出资产因盈利而形成的净资产增加值归煤化集团享有,因亏损后形成的净资产减少值由煤化集团承担。
置出资产交易价格无需因评估基准日后产生的该等损益进行任何调整。
5、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权属转移
鉴于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0日内,公司及煤化集团应办理完成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移交和过户手续,如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在上述期限不能完成交割的,经双方同意可以相应顺延。
6、职工安置方案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煤化集团将负责接收与置出资产有关的员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如置出资产涉及的人员不同意与煤化集团签署劳动合同,则由公司负责依法予以安置。在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变更之前,上述人员仍然要履行各自的职责。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为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即建设集团的七家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煤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经审计评估的对建设集团剩余全部出资。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3、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以持有的经审计评估的对建设集团剩余全部出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相关议案的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7.22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5、交易价格
标的资产建设集团100%股权的预估值为8.6亿元。进行2.8亿元资产置换后,本公司将向建设集团七家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剩余价值5.8亿元的建设集团出资。本次重组最终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陕西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
6、发行数量
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为8035万股。最终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拟购买资产的评估结果确定的交易价格来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7、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8、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拟购买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交易各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建设集团因盈利而形成的净资产增加值归公司享有,因亏损后形成的净资产减少值由煤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按照在建设集团的按持股比例以现金补足。
10、交割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0日内,煤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将持有的用于购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建设集团股权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如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在上述期限不能完成交割的,经公司同意可以相应顺延。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完成验资手续之后,负责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手续。
1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煤化集团全资子公司建机集团持有公司35,312,883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24.95%,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煤化集团持有建机集团100%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按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计算,建机集团、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预计将持有本公司11,564.53万股股票,占公司重组后公司总股本的52.12%。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由于本次交易将导致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30%,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将触发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其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四、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包括: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陕西省国资委原则同意;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方案已经煤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
1、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2、陕西省国资委正式核准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4、中国证监会豁免煤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因本次交易而触发的对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签订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对本次交易的主要条件进行了约定。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合同主体为本公司和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签订时间为2009 年11月5日。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值
各方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陕西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协商确定。
鉴于置出资产和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各方同意待《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经陕西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后,各方根据评估结果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确定置出资产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3、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1)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将进行等额置换。(2)本公司向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非公开发行股份,用以支付购买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所享有建设集团全部剩余出资的对价。
各方同意,目标股份的发行价格为每股7.22元,系根据为审议本次交易而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09年11月6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而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4、本次交易的实施与完成
各方同意:(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0日内,上市公司应向煤化集团递交与置出资产有关的全部合同、文件及资料,并办理与置出资产有关的权属变更或过户手续;上市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完成验资手续之后,负责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手续。(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0日内,煤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将持有的用于购买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建设集团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如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在上述期限不能完成交割的,经上市公司同意可以相应顺延。
置出资产的实际交割日为交易各方另行签署的置出资产交割确认文件签署日。
标的资产的实际交割日为建设集团的全部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变更登记日。建设集团应于交割日将本公司记载于其股东名册。上市公司于交割日成为建设集团的股东,合法享有和承担标的资产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置出资产和标的资产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交易各方同意,(1)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置出资产因盈利而形成的净资产增加值归煤化集团享有,因亏损后形成的净资产减少值由煤化集团承担;(2)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因盈利而形成的净资产增加值归公司享有,因亏损后形成的净资产减少值由煤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按照在建设集团的按持股比例以现金补足。
6、与资产相关的职工安置
(1) 置出资产涉及的职工安置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自本协议生效日之后,与置出资产有关的全部员工均由煤化集团接收,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该等员工的养老、失业及医疗等各项保险及其他依法应向员工提供的福利均统一按照煤化集团的制度执行。
(2)标的资产涉及的职工安置
标的资产为建设集团的全部股权,该公司的现有员工仍然与其所属各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不发生劳动关系的变更;故本次交易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职工安置事宜。
7、合同的生效条件
《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应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并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或被有权一方适当放弃后生效:
(1)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且批准煤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2) 陕西省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同意本次交易。
(4)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同意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8、违约责任条款
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声明、承诺或保证,并给其他方带来损失的,即构成违约,应当赔偿给其他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守约方依据本协议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并不排斥其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行使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置出资产为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入的标的资产为建设集团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拥有建设集团的控股权。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工作,标的资产的相关数据依据现有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披露,交易对方承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全体董事亦声明保证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相关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一、置出资产的基本情况
置出资产是指本公司全部资产负债(置出资产由煤化集团承接)。
(一)置出资产近期财务数据
根据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截止2009年9月30日,拟置出资产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98,991,964.05元,其中流动资产为560,743,683.19元、固定资产为218,077,106.31元、无形资产为2,690,886.26元、在建工程为743,721.10元;拟置出资产负债总额为517,501,193.71元,其中流动负债为517,501,193.71元、长期负债为0元,公司净资产281,490,770.34元。预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置出资产的预估值为28,000万元。
拟置出资产的近期简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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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置出负债的处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上市公司原有负债的整体置出,该行为需分别征得有关债权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的同意。本公司将履行债权人告知程序,并对未取得债权人同意转移的债务予以妥善安排。
二、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是指煤化集团等七家股东持有的建设集团100%的股权。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成为持股型公司,持有建设集团100%股权。
(一)建设集团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EE康城18号裙楼
法定代表人:魏效农
注册资本:800,00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000100178473
税务登记证号:11010871092147X
经营范围: 矿建、化建、房建、安装、市政、路桥、遂道、桩基、设备租赁、地产、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物流(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二)建设集团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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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集团近期财务数据
建设集团2009年10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发展战略的需要,建设集团的注册资本从35,000万元增加至80,000万元。建设集团于2009年10月22日取得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实收资本80,000万元。
截止2009年10月25日,建设集团资产总额为148,4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138,308万元、固定资产净额9,082万元、无形资产65万元、在建工程191万元;负债账面总额为60,68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0,680万元、长期负债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4,918万元。
预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置入资产建设集团100%股权的预估值为86,000万元。
拟置入资产的近期简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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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集团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情况
根据陕西省国资委《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施工产业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陕国资改革发[2008]501号),建设集团由煤化集团下属建筑施工产业重组而来。建设集团工商注册登记时间2009年2月4日。根据建设集团的章程规定,建设集团的注册资本为3.5亿元人民币,由全体股东在2年内缴足。
根据陕西华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陕华西验字(2009)第001号)显示,截至2009年2月1日,建设集团各股东缴纳了第一期出资,均为货币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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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资本增资至17,776.12万元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8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09]079号)显示,煤化集团于2009年8月18日缴纳了2,776.12万元货币出资。
由此,在煤化集团缴纳了本次出资后,建设集团各股东累计缴纳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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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资本增加至80,000万元
根据建设集团2009年10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发展战略的需要,建设集团的注册资本增加至80,000万元,各股东同意放弃同比例增资的权利。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10月2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09]0102号)显示,截至2009年10月20日止,建设集团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62,223.88万元。其中:(1)申请设立时的注册资本第3期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7,223.88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3,750.00万元,股权出资9,332.81万元,实物(设备)出资4,141.07万元。(2)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5,00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42,283.17万元,股权出资2,716.83万元。截至2009年10月2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0万元,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建设集团的实收资本8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本次增资所涉及的股权出资已经全部过户至建设集团,相关设备出资已经双方交割完毕。
由此,在建设集团各股东缴纳了本次出资后,建设集团各股东累计缴纳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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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集团主营业务情况
建设集团整合了煤化集团下属矿山工程施工和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的资质、设备、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目前经营的主要业务包括:矿山工程施工、房屋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等。建设集团成立后已逐渐发挥自身规模和专业化优势,在上述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今后将立足陕西,面向西北,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建筑、工程产品及服务。
建设集团以其较强的专业施工能力在陕西省矿山工程施工市场占有率第一,并已经拓展至宁夏、内蒙古和新疆等西北市场。建设集团已经开始大力拓展井巷掘进业务,由此将进一步增强建设集团的持续盈利能力,并提高公司利润率。
(六)建设集团拥有的资质证书
建设集团于2009年4月24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主项资质由住建部批准;增项资质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建设集团获得批准的具体资质情况如下表:
■(七)建设集团下属分子公司情况
1、分公司情况
1.1 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矿建一公司持有铜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0200200003265号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铜川市王益区黄堡李家沟,负责人为宋培章,经营范围是煤炭矿山工程建筑,隧道工程建筑。
1.2 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韩城分公司持有韩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0581200001332号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新城区黄河大街中段,负责人为陶波,经营范围是矿建、化建、房建、市政、路桥、隧道、桩基设备租赁、工程监理(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1.3 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矿建二公司持有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0132200003459号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西安市凤城八路EE康城18号楼E座,负责人为王峰,经营范围是矿建施工(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1.4 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中心持有铜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0200200003257号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铜川市王益区河滨路8号,负责人为关硕,经营范围是设备租赁。
1.5 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分公司持有铜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0200200003281号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铜川市王益区红旗桥燃气公司三楼,负责人为赵丙臣,经营范围是建筑安装,设备租赁。
1.6 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持有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0132200003442号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西安市凤城八路EE康城18号楼F座,负责人为同建柱,经营范围是路签、隧道、桩基(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1.7 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持有铜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0200200003273号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铜川市王益区王家河南路45号,负责人为王平利,经营范围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机械租赁。
1.8 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澄合分公司持有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0500200004476号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陕西澄城县西七路4号,负责人为杨让顺,经营范围是矿建、房建、安装、市政、路桥、隧道、桩基、设备租赁、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物流(范围中,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1.9 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公司持有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0000200012863号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EE康城18号楼C座,负责人为张德义,经营范围是工程承揽和工程分发包。
1.10 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神府掘进分公司持有神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2722200001346号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为神木县麻家塔乡滴水崖村,负责人为李忠春,经营范围为矿建、安装、隧道施工。
2、子公司情况
2.1 陕西煤化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持有铜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0200100010683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地铜川市七一路91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民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1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4年12月30日。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是各类机电安装工程,110KV及以下输变电安装工程、结构制作及吊装工程。
在建设集团本次增资至8亿元中,陕煤建司以其持有的经评估的陕西煤化机电安装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宇评报字[2009]第2166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缴纳267.10万元出资,经希格玛会计师验资(希会验字[2009]0102号《验资报告》),建设集团已经收到了陕煤建司交纳的上述出资,建设集团已经合法持有陕西煤化机电安装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陕西煤化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截至10月25日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
2009年10月26日,建设集团对陕西煤化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实施了增资,将其注册资本金增加至2100万元。2009年10月26日,经铜川公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铜公会师验字(2009)第151号,陕西煤化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收到建设集团缴纳的1832.90万元出资,陕西煤化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100万元,实收资本2100万元。
2.2 陕西华瑞建设有限公司持有铜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0200100001673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为铜川市王益区桃园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合理,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32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432万元,营业期限为2004年12月30日至2034年12月29日,经营范围是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公用工程、机电设备安装。
在建设集团本次增资至8亿元中,铜川局以其持有的经评估的陕西华瑞建设有限公司96.71%的股权(中宇评,报字[2009]第2162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缴纳2,266.47万元出资,经希格玛会计师验资(希会验字[2009]0102号《验资报告》),建设集团已经收到了铜川局交纳的上述出资,建设集团已经合法持有陕西华瑞建设有限公司96.71%的股权。
陕西华瑞建设有限公司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
2.3 陕西铜川煤矿建设有限公司持有铜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020010001067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为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崇文巷,法定代表人为谢玉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0.08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010.08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营业期限至2039年10月14日,经营范围是建筑、安装、筑路、矿建、钢支架加工、砖瓦、预制构件、设施设备、房屋租赁、化工石油工程。
在建设集团本次增资至8亿元中,铜川局以其持有的经评估的陕西铜川煤矿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宇评报字[2009]第2162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缴纳4,010.08万元出资,经希格玛会计师验资(希会验字[2009]0102号《验资报告》),建设集团已经收到了铜川局交纳的上述出资,建设集团已经合法持有陕西铜川煤矿建设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陕西铜川煤矿建设有限公司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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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陕西天工建设有限公司持有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000010019801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为陕西省蒲城县罕井镇大庆路24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来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4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4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是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送变电工程、高速公路和独立大桥及隧道工程的施工;机电安装;建材生产及销售;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矿山井巷及地面建设;勘察工程施工、固体矿产勘察施工、钻井工程施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凭许可证经营)。
在建设集团本次增资至8亿元中,蒲白局以其持有的经评估的陕西天工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宇评报字[2009]第2159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缴纳5,505.99万元出资,经希格玛会计师验资(希会验字[2009]0102号《验资报告》),建设集团已经收到了蒲白局交纳的上述出资,建设集团已经合法持有陕西天工建设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陕西天工建设有限公司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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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陕西煤化建设物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10000100213279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为西安市凤城八路EE康城18号楼,法定代表人为冯立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成立日期2009年6月1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矿山物资、建筑材料及化工产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采购、仓储、物流配送(道路运输除外),兼营煤矿专用设备、配件加工。
陕西煤化建设物资开发有限公司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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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设集团注册资金使用计划
建设集团增资至8亿元后,截至2009年10月25日,货币资金6.13亿元,使用计划如下:
1、建设集团向相关矿务局购买原无偿使用而经营所需的相关土地、房产等,预计5000万元(最终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陕西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建设集团将在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第二次董事会召开前完成上述购买及资产过户。
2、建设集团拟购置约212台/套新设备,约2亿元。
3、剩余3.63亿元将全部作为建设集团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履约保证金、工程包修金、跨月结算的工程款、周转材料和周转使用的工器具所需资金等。
二、交易标的的预估值和盈利能力说明
(一)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拟定价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建设集团100%股权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预估值约为8.6亿元。
公司将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最终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陕西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预估值为成本法预估价值。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最终若采取假设开发法或收益现值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建设集团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公司将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建设集团的实际盈利数额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额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额不足利润预测数额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二)拟购买资产未来盈利能力分析
1、建设集团核心业务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区位优势
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陕西煤炭行业的发展远景,从宏观环境上为整合后的建设集团发展提供了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难得的历史机遇,建设集团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
国家推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集团将从中获益。另外,经营环境较好、建筑市场需求稳定、建筑行业技术、信息迅速发展等都使建设集团核心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未来三年,建设集团将以建筑施工业为基础,以矿山掘进为主导,由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力争成为陕西一流矿山工程施工和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企业。
2、盈利能力逐步增强
预计建设集团2009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4亿元、净利润3,500万元;预计2010年可实现营业收入30亿元、净利润7,500万元。
上述盈利预测数据为公司预估值,实际数据以经会计师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为准。
三、交易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建设集团100%股权,煤化集团等七家股东合法拥有上述股权完整的所有权,上述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交易完成后,建设集团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截止本预案签署日,建设集团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以及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第六章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会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股本结构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将置出全部资产负债,转变为持股型公司。因此,本次重组后,公司将不存在具体经营业务。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重组后,公司将置出全部资产负债,并取得建设集团100%的股权。截止2009年10月25日,建设集团的资产总额为148,4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4,918万元。建设集团截至2009年10月25日的资产负债率仅40.87%,通过本次重组公司资产负债率预计将下降。
三、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预计建设集团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14亿元,实现净利润3,500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30亿元,实现净利润7,500万元。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置出资产产生的损益归煤化集团享有;建设集团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利润归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煤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以现金补足。假设2010年6月30日本次交易实施完毕,预计上市公司2010年上半年盈利310万元,建设集团全年净利润7,500万元,因此预计公司2010年全年净利润为7,810万元。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提高,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于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目前公司只能根据现有的财务资料和业务资料,在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经营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前提下,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盈利能力进行初步分析。公司具体财务数据以审计结果、评估结果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为准,公司将在本预案出具后尽快完成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工作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
四、对公司股本结构及股东持股结构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二)对股东持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预计股东持股结构变动如下:
■
本次交易完成后,煤化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建机集团、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11,564.53万股,约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2.12%。
五、本次交易实施后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预计变化情况
本此交易完成后,建设集团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煤化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煤化集团等七家股东及下属企业将没有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与煤化集团等七家股东及下属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预计变化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由机械制造转变为矿山工程施工和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建设集团是陕西省内最大的矿山工程施工企业,其实际控制人煤化集团是陕西省最大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建设集团承接煤化集团及下属企业的矿山工程施工业务会形成关联交易,但相关关联交易均通过规范的招投标程序取得,定价公允。目前关联交易比例约在75%左右。建设集团通过本次注册资本金的增加,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拓展西北市场业务,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比例将逐步下降。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其中的风险。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建设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将尽可能地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关联交易,对于仍需进行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在遵循公允、公平、公开的原则下通过招投标程序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批准程序,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七章 本次交易涉及的行政审批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审批情况
(一)陕西省国资委审批
陕西省国资委是本次重组交易涉及各方的实际控制人。
2009年10月14日,陕西省国资委下发《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09]360号),省国资委按照有关规定对煤化集团《关于重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报告》进行了预审核,原则同意了该可行性报告。
本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完成后,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重组报告书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将重组方案报省国资委核准。
(二) 中国证监会审批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此交易完成后,煤化集团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超过本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30%,触发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煤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提出的豁免要约申请需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截止本预案公告之日,上述审批事项仍在进行中。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交易其他风险提示
(一)行业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建设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将面临矿山工程施工和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行业的一系列风险,诸如行业周期波动、市场竞争等。建筑施工行业受宏观经济变动的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周期性特征,行业周期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
(二)管理风险
建设集团2009年10月22日完成增资,注册资本从3.5亿增至8亿。企业规模大幅扩大,为公司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重组后,建设集团需对企业资产、人员进一步的整合。
(三)置出资产的债务转移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本公司债务转移和/或担保关系解除,需要征得相关债权人和担保人同意,本次交易面临债务转移和/或担保关系解除不能取得相关债权人和担保人同意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过户完成日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交易置出上市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置入建设集团100%的股权。该交易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陕西省国资委核准本次交易;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中国证监会豁免煤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因本次交易而触发的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
只有在取得上述批准后交易各方才能确定具体的资产交割日,本次交易过户日也因此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五)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要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式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股票交易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第八章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在本次交易设计和操作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造成二级市场股价波动,本公司在开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与交易对方达成初步意向拟向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及方案论证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提示风险并于2009年10 月9日下午三点收盘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
2、本次交易中公司拟置出资产和标的资产将由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3、本次交易的预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独立董事就拟审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编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并再次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也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独立意见。
4、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5、锁定承诺:煤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都证券通过其内核工作小组审核,对本预案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条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同意就《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第十章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承诺保证本《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预案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高峰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项目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总资产(元) | 1,196,945,473.97 | 1,487,099,420.98 | 1,014,386,248.34 |
负债总额(元) | 471,904,348.27 | 1,039,370,658.26 | 570,782,773.66 |
股东权益(元) | 725,041,125.70 | 447,728,762.72 | 443,603,474.68 |
资产负债率(%) | 39.43% | 69.89% | 56.27% |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营业收入(元) | 1,780,761,264.06 | 1,205,166,043.08 | 1,062,466,098.05 |
利润总额(元) | 186,408,671.03 | 44,776,572.76 | 55,073,450.81 |
净利润(元) | 186,427,132.41 | 43,610,538.31 | 55,020,585.16 |
序号 | 名称 |
1 |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2 | 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 | 陕西澄合董家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4 | 陕西权家河煤业有限公司 |
5 | 渭南澄合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6 | 陕西澄合二矿有限责任公司 |
7 | 渭南澄合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8 | 陕西澄合天宇勘探建井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 | 北京富力通能源软件技术公司 |
10 | 陕西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 | 法门寺文化景区 |
12 | 陕西龙华煤焦电集团有限公司 |
13 |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主营业务收入 | 2,332,857,799.35 | 1,750,617,180.53 | 1,582,688,203.65 |
其他业务收入 | 66,675,520.18 | 53,442,751.81 | 56,350,963.55 |
合计 | 2,399,533,319.53 | 1,804,059,932.34 | 1,639,039,167.20 |
主营业务中主要项目收入 | |||
煤炭产品 | 1,625,066,883.90 | 1,076,821,093.79 | 907,206,916.24 |
施工业务 | 155,885,604.77 | 170,493,316.00 | 112,415,044.07 |
运输业务 | 50,829,272.88 | 31,080,587.45 | 55,492,198.04 |
电力 | 56,686,641.97 | 61,441,168.24 | 60,975,554.87 |
项目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总资产(元) | 3,509,344,929.78 | 3,088,049,617.78 | 2,648,417,346.45 |
负债总额(元) | 1,400,653,020.21 | 1,499,593,351.00 | 1,153,100.00 |
股东权益(元) | 2,108,691,909.57 | 1,588,456,266.78 | 1,495,316,672.21 |
资产负债率(%) | 39.91% | 48.56% | 0.04% |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营业收入(元) | 2,399,533,319.53 | 1,804,059,932.34 | 1,639,039,167.20 |
利润总额(元) | 131,360,830.95 | 74,566,130.16 | 90,385,924.60 |
净利润(元) | 124,730,628.42 | 62,803,202.54 | 90,385,924.60 |
序号 | 名称 |
1 | 韩城矿务局江浆勘探公司 |
2 | 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 | 韩城矿务局机电总厂 |
4 | 渭南煤矿专用设备厂 |
5 | 西安煤矿安全仪器厂 |
6 |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7 | 陕西信托投资公司 |
8 | 陕西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9 | 法门寺文化景区 |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主营业务收入 | 3,709,585,400.28 | 2,209,863,735.93 | 1,281,887,736.48 |
其他业务收入 | 36,496,699.49 | 35,835,568.72 | 41,212,978.76 |
合计 | 3,746,082,099.77 | 2,245,699,304.65 | 1,323,100,715.24 |
主营业务中主要项目收入 | |||
煤炭产品 | 3,259,644,630.95 | 1,837,830,096.85 | 1,126,641,954.09 |
非煤炭及劳务 | 449,940,769.33 | 372,033,639.08 | 155,245,782.39 |
项目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总资产(元) | 2,539,199,891.58 | 5,487,202,565.82 | 4,462,071,979.92 |
负债总额(元) | 712,178,691.42 | 2,877,155,201.02 | 2,604,331,726.33 |
股东权益(元) | 1,827,021,200.16 | 2,610,047,364.80 | 1,857,740,253.59 |
资产负债率(%) | 28.05% | 52.43% | 58.37% |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营业收入(元) | 3,746,082,099.77 | 2,245,699,304.65 | 1,323,100,715.24 |
利润总额(元) | 1,057,901,598.07 | 720,217,125.65 | 544,721,586.10 |
净利润(元) | 876,996,679.08 | 623,580,827.95 | 539,285,149.43 |
序号 | 名称 |
1 | 陕西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 | 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 | 法门寺文化景区 |
4 | 陕西康兴科工贸有限公司 |
5 | 黄陵鑫桥实业有限公司 |
6 |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7 | 黄陵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
8 | 黄陵矿业粉煤灰蒸压制砖有限公司 |
9 | 陕西龙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项目 | 2009年9月30日 |
总资产(元) | 798,991,964.05 |
负债总额(元) | 517,501,193.71 |
股东权益(元) | 281,490,770.34 |
资产负债率(%) | 64.77% |
项目 | 2009年1—9月 |
营业收入(元) | 410,633,274.05 |
利润总额(元) | -9,195,7932.45 |
净利润(元) | -5,638,764.44 |
项目 | 2009年10月25日 |
总资产(万元) | 148,474 |
负债总额(万元) | 60,6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 84,918 |
资产负债率(%) | 40.87 |
项目 | 2009年1~9月 |
营业收入(万元) | 92,829 |
利润总额(万元) | 2,326 |
净利润(万元) | 2,0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083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本期认缴注册资本 | |||
金额 | 出资 比例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
1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276.12 | 29.36% | 7,500 | 21.42% | |
2 | 铜川矿务局 | 6,955.41 | 19.87% | 1,750 | 5.00% | |
3 | 陕西煤炭建设公司 | 5,676.66 | 16.22% | 1,000 | 2.86% | |
4 | 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 | 10.00% | 1,750 | 5.00% | |
5 | 韩城矿务局 | 2,448.70 | 7.00% | 1,000 | 2.86% | |
6 | 蒲白矿务局 | 3,269.47 | 9.34% | 1,000 | 2.86% | |
7 | 澄合矿务局 | 2,873.64 | 8.21% | 1,000 | 2.86% | |
合计 | 35,000 | 100% | 15,000 | 42.86%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期新增实收资本 | 累计实收资本 |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
1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76.12 | 7.93% | 10,276.12 | 29.36% | |
2 | 铜川矿务局 | 1,750 | 5.00% | |||
3 | 陕西煤炭建设公司 | 1,000 | 2.86% | |||
4 | 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50 | 5.00% | |||
5 | 韩城矿务局 | 1,000 | 2.86% | |||
6 | 蒲白矿务局 | 1,000 | 2.86% | |||
7 | 澄合矿务局 | 1,000 | 2.86% | |||
合计 | 2,776.12 | 7.93% | 17,776.12 | 50.8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金额 (万元)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金额 (万元)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
1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276.12 | 29.36% | 52,559.29 | 65.70% |
2 | 铜川矿务局 | 1,750.00 | 5.00% | 8,026.55 | 10.03% |
3 | 陕西煤炭建设公司 | 1,000.00 | 2.86% | 5,005.51 | 6.26% |
4 | 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50.00 | 5.00% | 3,500.00 | 4.38% |
5 | 韩城矿务局 | 1,000.00 | 2.86% | 2,241.22 | 2.80% |
6 | 蒲白矿务局 | 1,000.00 | 2.86% | 6,505.99 | 8.13% |
7 | 澄合矿务局 | 1,000.00 | 2.86% | 2,161.44 | 2.70% |
合计 | 17,776.12 | 50.79% | 80,000.00 | 100.00%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A1071061020101 | |
序号 | 主项资质名称 |
1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序号 | 增项资质名称 |
1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4 |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5 | 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三级 |
项目 | 2009年10月25日 |
总资产(万元) | 3,609 |
负债总额(万元) | 3,23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 379 |
资产负债率(%) | 89.5 |
项目 | 2009年1~9月 |
营业收入(万元) | 4,051 |
利润总额(万元) | 78 |
净利润(万元) | 11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12 |
项目 | 2009年10月25日 |
总资产(万元) | 12,707 |
负债总额(万元) | 8,53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 4,172 |
资产负债率(%) | 67.16 |
项目 | 2009年1~9月 |
营业收入(万元) | 15,632 |
利润总额(万元) | 1,280 |
净利润(万元) | 9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960 |
项目 | 2009年10月25日 |
总资产(万元) | 29,099 |
负债总额(万元) | 19,49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 6,731 |
资产负债率(%) | 66.98 |
项目 | 2009年1~9月 |
营业收入(万元) | 29,196 |
利润总额(万元) | 1,472 |
净利润(万元) | 1,3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315 |
项目 | 2009年10月25日 |
总资产(万元) | 25,950 |
负债总额(万元) | 19,8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 6,113 |
资产负债率(%) | 76.44 |
项目 | 2009年1~9月 |
营业收入(万元) | 33,206 |
利润总额(万元) | 479 |
净利润(万元) | 35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359 |
项目 | 2009年10月25日 |
总资产(万元) | 4,070 |
负债总额(万元) | 2,0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 2,051 |
资产负债率(%) | 49.6 |
项目 | 2009年1~9月 |
营业收入(万元) | 7,311 |
利润总额(万元) | 68 |
净利润(万元) | 5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52 |
股份性质 | 非公开发行股份前 | 非公开发行股份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0 | 0% | 115,645,293 | 52.12% |
国家持股 | 0 | 0% | 0 | 0.00% |
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115,645,293 | 52.12% |
境内法人持股 | 0 | 0% | 0 | 0.00% |
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00% |
高管持股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41,556,000 | 100.00% | 106,243,117 | 47.88% |
三、股份总数 | 141,556,000 | 100.00% | 221,888,410 | 100.00% |
股东名称 | 重组前 | 重组后 |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
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3531.29 | 24.95% | 3,531.29 | 15.9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34.70 | 17.20% | 2,434.70 | 10.97%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 1835.20 | 12.96% | 1,835.20 | 8.27%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0% | 3,947.54 | 17.79% |
铜川矿务局 | 0 | 0% | 1,195.09 | 5.39% |
陕西煤炭建设公司 | 0 | 0% | 745.28 | 3.36% |
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0% | 521.12 | 2.35% |
韩城矿务局 | 0 | 0% | 333.70 | 1.50% |
蒲白矿务局 | 0 | 0% | 968.69 | 4.37% |
澄合矿务局 | 0 | 0% | 321.82 | 1.45% |
社会公众股 | 6354.41 | 44.89% | 6,354.41 | 28.64% |
总股本 | 14155.60 | 100.00 | 22,188.84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