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提示公告
2009年11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09-临012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11月2日—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针对近期有关媒体的报道和市场传闻,经向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再次申明:
1) 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从未同阿里巴巴公司有过任何重组我公司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2) 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更未与其他任何公司进行个别媒体所称的“借壳”、“重组”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公司一直坚持“以外贸为主营业务,并利用闲余资金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多元化投资”的经营定位。因此,上述媒体报道毫无事实根据。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并确认,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整体上市、资产注入、非公开增发及重组等重大事项。
3、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稳定,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