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某网络媒体刊登了有关本公司即将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因该报道涉及到本公司,为此本公司对该事项澄清如下:
一、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没有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关于债务重组事项,本公司与有关债权人、债务人的商谈仍在进行中,本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本公司于2009 年1 月13 日接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琼证监立通字[2009]1 号),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见刊登于2009年1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目前尚在调查过程中。
2、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性
截止2009年9月30日,本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为-380,463,281.6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0.197元;2009年1-9月,本公司仍未能实现盈利。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包括房产、土地等)仍被抵押、司法查封;未完全履行与部分债权银行已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与其他债权银行的债务尚待重组,存在被债权银行恢复司法执行的风险。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在获取本公司信息时应以本公司公告为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