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3天,深国商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为下属子公司深圳融发公司一笔高达5.27亿元的未支付款项进行担保的议案。然而,随着会期的临近,市场对该议案的质疑声也越来越大。
首先,市场质疑本已“债台高筑”的深国商何以再担当这笔巨额担保。深国商三季报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深国商的净资产为2.28亿元,负债8.96亿元,负债率达79.72%。除了上述显性债务外,截至10月26日止,深国商及其控股子公司还有以担保方式承担的隐性债务高达10.0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0.64%;其中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1180.89万元,而且全部涉诉。如果再承担融发公司这笔5.27亿元的债务担保,深国商各种显性和隐性负债将高达24.37亿,是其净资产的10倍以上。
其次,这笔5.27亿元的款项,是融发公司投资建设晶岛项目尚未支付给泛华公司的工程款。从融发公司的财务状况看,这笔款项显然存在极大的无力偿还风险,深国商却仍愿为其担保。而且,在整个过程中,融发公司的其他股东无动于衷,唯深国商独自大包大揽,不知是否还有其他原因。资料显示,融发公司目前已经没有能力让晶岛项目迅速完成并继续运营。根据审计报告,融发公司2008年资产总额98321万元,营业收入280.37万元,利润总额为亏损6064.52万元,净利润为亏损6064.52万元。截至2009年6月30日,融发公司资产总额109276.44万元,营业收入77万元,而且,银行贷款总额高达44400万元,利润总额却亏损1203.36万元。
第三,在对待该项担保事项上,深国商表现出来的“处心积虑”也让人生疑。10月29日深国商在发布的公告中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未对就晶岛项目已支付给泛华公司工程款项以及尚欠款项的具体金额做出披露。知情人士称,直到深交所质询,才披露了欠款额达5.27亿。“很显然,这个‘疏忽’可避免将该担保事项作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而一旦达到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的标准,除了需要经股东大会表决同意外,还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这无疑将增加该担保事项表决的难度。”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
如此看来,已经极度缺乏还款能力的深国商,一旦融发公司无法偿还上述欠款,深国商因承担连带责任,其拥有的最值钱资产——晶岛项目60%股权资产,会随着晶岛项目可能面临被拍卖抵债的命运而丧失。而这,将极有可能成为压垮深国商的最后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