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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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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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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09年1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09-临021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3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2009年11月10日上午10:00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董事张宗珍女士因未能联系到本人,故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0张,实际收回表决票9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贺伟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因为个人原因,同意贺伟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王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因为个人原因,同意王征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张宗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同意张宗珍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对贺伟民先生、王征先生和张宗珍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增补新的董事接替其职务前,贺伟民先生、王征先生和张宗珍女士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4、 关于提名郝明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郝明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提名陈军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陈军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提名朱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朱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提名刘三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刘三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8、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09年11月27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1月27日上午10:30分

      (二)会议地点: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贺伟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王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3、关于张宗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4、关于提名郝明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提名陈军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提名朱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关于提名刘三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关于提名邓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11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参加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11月26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3、登记地点:新疆石河子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部。

      联系人:许锐敏、谢炜

      联系电话:0993-2901128、2902860 传真:0993-2901128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及会议记录人签字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1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1月27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09-临022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3日书面通知各位监事,2009年11月10日上午10:00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3张,实际收回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杜海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召集人职务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同意杜海峰先生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召集人职务。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邓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邓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11月10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编号:2009-临023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实施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向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提供总计13亿元担保,用于其银行贷款等。详情请见2009年5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2009-临011号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本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石河子市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现公告如下:

      一、与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保证合同》

      1、担保的主债权:

      (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人民币10000万元(壹亿元整);

      (2)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为天富集团提供的贷款期限为自2009年10月28日至2010年10月28日。

      2、保证责任:

      (1)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与天富集团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贷款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3、保证期间:

      (1)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保函 /备用信用证项下,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为止。

      (2)按照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4、上述10000万元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天富集团提供13亿元担保的额度之内。

      二、与中国建设银行石河子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

      1、保证范围:中国建设银行石河子市分行为天富集团提供的贷款合同下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捌仟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中国建设银行石河子市分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中国建设银行石河子市分行为天富集团提供的贷款期限为自2009年11月3日至2010年11月3日。

      3、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达成展期协议,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若主合同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上述8000万元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天富集团提供13亿元担保的额度之内。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