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亿元人民币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2.6亿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若有,介绍反担保方名称、反担保方式):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315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为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辆公司”)向锦州银行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的累计金额为11,500万元,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方南路6号
法定代表人:何国华
注册资本:肆亿元
经营范围:汽车制造、汽车改装、汽车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汽车设计、汽车零部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2009年10月31日,车辆公司总资产242,939万元,总负债195,004万元,净资产47,935万元,实现销售收入271,096万元,净利润1,428万元。
被担保人车辆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同意为车辆公司向锦州银行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2、公司保证借款人依约履行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保证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促进车辆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已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车辆公司本年度新增借款30,500万元的议案,并已经过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笔贷款在本年度新增借款额度之内。车辆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1,500万元、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 担保协议;
2.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3.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