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2)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3)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工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有关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 时代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 时代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个人客户在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7)已通过工行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或牡丹灵通卡。(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工行发行公告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天弘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20005”。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9:3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税务登机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预留印鉴卡;
(5)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本公司或账户代理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的机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税务登机证件复印件和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预留印鉴卡;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资金结算凭证或复印件;
(3)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资金结算凭证复印件,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A、账户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030201122930008776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西康路支行
开户行交换号:02020112
联行号: 20201015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 102110000156
B、账户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44110010010025531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 309110018015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 309110018015
5、注意事项
(1)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查询认购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9:0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工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工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募集期间,机构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首次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机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7)通过工行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工行发行公告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天弘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20005”。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若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七、发售费用
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琦
成立时间:2004年11月8日
电话:(022)83310208
传真:(022)83865569
联系人: 吕传红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电话:(010)66106912
联系人:蒋松云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传真:(022)88365569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0-9999
网址:www.th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蔡雪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电话:(010)66421200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徐彪
电话:(0755)83077024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贾林英
电话:(010)65557073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关金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 (021)22169081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霖
电话:(0531)81283906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全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1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袁月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33794
客户服务电话:95511、(0755)22627052
网址:www.pingan.com.cn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健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联系人:龚正
电话:(021)68604866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4866
网址:www.bocichina.com
(14)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教育出版大厦6 楼
法定代表人: 姚江涛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6768763
客户服务电话:(0791)6781119
网址:www.scstock.com
(1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张磊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99509
网址:www.csco.com.cn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022)83310208
传真:(022)83865565
联系人:田中甲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009-1010
法定代表人:孟卫民
电话:(022)83865255
传真:(022)83865266
经办律师:韩刚、续宏帆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陈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陈宇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