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1月11日上午,公司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在公司8楼会议室举行。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5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出资1972万元与美国全球水电工业公司合资设立“广东金球能源有限公司”的决议。
为了加大公司清洁能源项目的发展,公司与美国全球水电工业公司合资设立“广东金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共同研究开发有色合金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和投资太阳能发电项目。双方签订合资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研究太阳能发电、有色合金太阳能光伏板开发与制造、投资太阳能发电及有色合金太阳能光伏板开发与制造等相关行业。
(二)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972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出资人民币1972万元;美国全球水电工业公司占注册资本的90%,出资17748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
2、双方的投资于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时间和数额如下:
第一期于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95.8万元;美国全球水电工业公司方出资2662.2 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其余出资于2011年 11月底前缴清。
(三)合资公司的注册地址:广东省梅县新县城梅雁科技园一号。
(四)董事会及管理机构: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本公司委派2人,全球水电工业公司委派3人。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