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2009年1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 ST宝龙 编号:临2009-048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事项进展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9年7月6日发布《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分别收到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穗地税开行复【2009】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和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永和区税务分局穗地税开永税通【2009】00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详见本公司2009年7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重大事项进展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穗地税开行复【2009】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申请人复议期间提供了会计凭证及辅助资料,对土地增值税计算有实质影响,故根据本机关核实的事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变更被申请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变更后,申请人需要缴纳税费合计11647324.41元。
申请人如不服本机关复议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公司意见及本次公告事项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本公司将依法向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起诉,并积极同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进行沟通。本次公告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将导致公司缴纳税费支出减少约50万元。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穗地税开行复【2009】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