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F财经中国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调查·市场
  • 12:车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机构动向
  • A4:资金观潮
  • A5:市场趋势
  • A6:市场评弹
  • A7:数据说话
  • A8:市场纵横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2009 11 13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B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25版:信息披露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散货船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刊发H股招股说明书、H股发行价格区间
    及H股香港公开发售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关于增加中金公司
    为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整改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1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新五丰         股票代码:600975         编号:临2009-29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11月12日(周四)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统计各位董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业务美元定期贷款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基于一定历史时期人民币保持升值趋势及国内人民币存贷利率与国际美元存贷利率存在利差的客观实际,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业务及两笔美元分别为2,202,136.6美元和4,000,000美元之定期贷款,在公司正常鱼粉等产品进口贸易业务开展的同时,获取到额外的收益以增加企业盈利。

      根据银行相关要求,为便于该项业务的开展,拟授权何军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远期结汇/售汇业务协议及与该业务有关的所有文件,同意授权其代表本公司进行必要的行动以完成上述任何文件或所述交易并使之生效和执行,并授权其提出、同意或接受对上述文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其变动并签署上述文件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同时授予其转委托权。拟授权何军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贷款额度相关之所有文件(包括授信函、贷款合同、远期售汇协议、质押合同及其它有关文件),直到另行通知。授权人之签字式样,参照本公司预留于东亚银行之印鉴卡。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