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及变更召开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09年11月17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公告详见2009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9-022)。
鉴于山钢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重组事宜,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暂停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同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变更为现场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以及会议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09年11月17日召开的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11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