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30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9年 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3、设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4、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5、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6、电话:021-38568888
7、联系人:罗琼
8、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 出资额(万元) | 占总股本比例 |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7,500 | 50%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1,875 | 12.5% |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 1,875 | 12.5% |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 1,875 | 12.5% |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1,875 | 12.5% |
合 计 | 15,000 | 10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李锡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员。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华夏银行行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董事刘澎湃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司长,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执委会委员。
董事戴宪生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珠海国贸集团展览公司总经理、珠海农业集团开发部经理、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等职,现任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李洪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民航华北管理局人劳处干事、民航总局人事教育司企事业人事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党办副主任、民航总局人事教育司人事处助理调研员、办公厅局长办秘书、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书记秘书,现任北京空港配餐公司总经理。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裴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固定收益证券总部、客户资产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独立董事孙树义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电子工业部处长,国家体改委副司长、司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等职。
独立董事傅丰祥先生,高级工程师、教授。历任机械工业部副局长,国家体改委司长、委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等职。1991年至今兼任中国证券研究设计中心总干事,中国证券培训中心理事长,亚洲证券研究院理事,华东师大客座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秦荣生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会计审计及证券市场研究工作。现任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方专家组成员,财政部财经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
监事长刘昼先生,先后任职于湖南省木材公司,湖南省广播电视厅,湖南省广电总公司及湖南省汇林投资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王长慧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营业部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清算中心副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副经理、南京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监事佘川女士,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先后任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公司总经理裴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固定收益证券总部、客户资产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公司副总经理熊科金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银行江西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南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证券业务总部负责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江西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等职。
督察长李昇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原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风险控制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监等职。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2、基金经理
刘风华女士,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银河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7年1月起任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徐小勇先生,研究生学历,1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高级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8月起任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李立生先生,2004年3月至2005年3月;王彤京先生,2005年3月至2006年11月;李昇先生,2005年12月至2007年1月;刘风华女士,2007年1月至今;徐小勇先生,2008年8月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裴勇先生、副总经理熊科金先生、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先生、研究部总监王忠波先生、产品规划部总监李立生先生。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09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17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9年6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27只,其中封闭式8只,开放式119只。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产业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2009年初,中国工商银行先后被《环球金融》、《全球托管人》、《财资》和国内证券类年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及《证券时报》评选为2008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自2004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服务已经获得18项国内外大奖。
第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服热线: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 38568519(机构服务专线)/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何玶、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1308 / 021-38568666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傅庚、李海文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8788-6612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郑锋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2号华信大厦东座9楼12室(邮编:51003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连少铃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恒运大厦四层(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02200
传真:0451-53905528
联系人:孙永林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7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郭森慧
(7)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407室(邮编:518000)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易宇宁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易重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http://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何奕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http://www.ccb.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顾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万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http://www.cmbc.com.cn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金蕾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http://www.gtja.com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http://www.gf.com.cn
(1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1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樊刚正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http://www.gzs.com.cn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1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电话:0531-81283728
传真:0531-81283735
联系人:傅咏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qlzq.com.cn
(1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http://www.dfzq.com.cn
(18)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0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http://www.xcsc.com
(1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http://www.cc168.com.cn
(2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张小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68
网址:http://www.htsc.com.cn
(2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3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511
联系人:金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http://www.jyzq.cn
(2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网址:http://www.ebscn.com
(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胡运钊
电话:027-63219781
传真: 027-85481532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网址:http://www.cjsc.com
(2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981
联系人:罗芳
客户服务电话:021-68761616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25)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http://www.scstock.com
(26)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118
联系人:李欣恬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
网址:http://www.hlzqgs.com
(27)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518
网址:http://www.huaans.com.cn
(28)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 021-50586660
传真 021-50819897
联系人:李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2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http://www.sw2000.com.cn
(3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电话:010-62294608
传真:010-62296854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http://www.hysec.com
(3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921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陈琳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95578
网址:http://www.gyzq.com.cn
(3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莫晓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3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3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徐世旺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http://www.jhzq.com.cn
(35)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00
联系人:楼斯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http://www.cnhbstock.com
(3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88656476
传真:010-88656290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电话:021-38568888
传真:021-38568970
联系人:刘晓彬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东四十条68号平安发展大厦3层
负责人:金明
电话:010-84085858
传真:010-84085338
经办律师:陶修明、钟向春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9层
法定代表人:刘贵彬
电话:010-88091188
传真:010-88091199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海武 孙奇
第四节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泰理财分红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追求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股票、央行票据、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未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投资包括国债、金融债、信用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包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三、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多因素分析框架,从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微观因素、市场因素、资金供求因素等五个方面对市场的投资机会和风险进行综合研判,适度把握市场时机,合理配置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各类资产间的投资比例,确定风格资产、行业资产的投资比例布局。
在遵循多因素分析框架的评估程序的同时,本基金将运用优化的固定比例组合保险机制(CPPI),根据基金净值的损益情况,动态设定一个相对安全的股票组合占基金净值的上限比例,以实现控制股票投资风险暴露的目的。
根据本基金的固定比例组合保险机制,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上限比例的确定公式为:
放大倍数 × ( 当年最大投资损失控制目标+当年债券和现金组合的预期收益率)。
其中,放大倍数根据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实证分析结果来确定。在基金合同生效之初,本基金设定初始的当年最大投资损失控制目标为3%。基金在正常情况下,投资损失控制目标设置规则如下:
如果上年度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0时:
当年最大投资损失控制目标=上年度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3%
如果上年度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0时:
当年最大投资损失控制目标=3%
以上股票投资上限比例将定期计算,每月由数量分析小组提交跟踪分析报告。在每季度末,投资决策委员会将根据市场和基金年内累计净值收益情况,做出是否修正股票投资上限比例的决定。如果基金在该季度期内的累计净值出现明显增长,则股票投资的上限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如果基金在该季度期内的累计净值出现明显下降,则股票投资的上限比例将适当降低。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投资风险控制计划的指导下,获取股票市场投资的较高收益。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股票选择,主要投资于经评估或预期认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价值型股票和成长型股票,同时兼顾较高的流动性要求。
本基金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估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定性分析主要考虑企业的基本素质、行业地位、发展战略、盈利模式、竞争优势、财务状况、增长潜力等因素。定量评估主要参考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主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指标。
在经过上述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估筛选后,对入选股票的价值被低估的程度、未来增长潜力、风险以及市场流动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精选个股,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三)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市场环境及利率走势的综合判断,在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等基础上,通过类属配置、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策略等构建债券投资组合,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四)投资决策与交易机制
1、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确定资产配置政策、审批重大投资决定等。
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在其权限范围负责所管理基金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工作,并具体落实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该基金的投资管理的决议。
2、决策依据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依据下述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具体证券的买卖: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3)处理好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匹配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与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
3、交易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五)投资程序
1、投资分析和研究
本基金管理人内设研究部,从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证券市场热点及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等多个角度综合分析,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进行研究,制定投资策略建议和投资建议。
研究部负责对符合限制规定的拟投资对象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经过评级、估值、特征分析和风险评判等,通过严格的筛选程序,汇总编制成基础股票库。在此基础上,针对本基金的特点,考虑市场价格与合理价格的偏离程度、拟投资对象的收益与风险特性、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在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当的投资对象建立本基金的备选股票库,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2、制定资产配置策略与比例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宏观研究、行业研究和市场研究等结果,考虑市场运行的周期因素,对投资策略和投资建议进行仔细讨论并确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规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的配置比例(或范围)以及行业投资的比例(或范围),授权基金经理负责具体实施。
3、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小组在授权的范围内,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比例或范围等,从备选股票库、债券品种中选择投资对象构建投资组合,并负责进行投资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
基金经理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中央交易室。中央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5、风险管理与组合的调整
投资指令执行完毕后,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总结报告;监察部对基金投资进行日常监督;数量分析小组定期对基金投资业绩进行评估和风险分析,并通过监察部呈报给公司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督察长办公室、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经理及相关人员。在监察部和数量分析小组提供的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基金经理定期回顾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与风险来源,根据市场变化和投资阶段成果定期反思有关各项因素,并关注股票评级和备选股票库等的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前述投资过程不断进行周期检讨及优化调整,在维护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长期的资本增值和适度的当期收益。
四、投资组合
1、 本基金投资组合在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限制的同时,还将遵守基金管理人内设监察部所制定的投资对象限制。
2、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遵循下列比例规定:
(1)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 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4) 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 遵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在本基金成立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比例限制及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因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等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五、投资限制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六、业绩比较标准
上证A股指数×40%+中信全债指数×5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 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2009年9月30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090,395,436.94 | 66.68 |
其中:股票 | 2,090,395,436.94 | 66.68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861,995,844.00 | 27.50 |
其中:债券 | 861,995,844.00 | 27.50 | |
资产支持证券 | 0.00 | 0.00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0.00 | 0.00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0.00 | 0.00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0.00 | 0.00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65,742,421.03 | 5.29 |
6 | 其他资产 | 16,717,486.73 | 0.53 |
7 | 合计 | 3,134,851,188.70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66,842,774.56 | 2.15 |
B | 采掘业 | 280,882,288.88 | 9.05 |
C | 制造业 | 982,814,573.63 | 31.68 |
C0 | 食品、饮料 | 169,003,108.84 | 5.45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9,900.00 | 0.00 |
C2 | 木材、家具 | 0.00 | 0.00 |
C3 | 造纸、印刷 | 889,148.16 | 0.03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72,974,717.36 | 2.35 |
C5 | 电子 | 29,780,000.00 | 0.96 |
C6 | 金属、非金属 | 115,122,534.19 | 3.71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391,213,531.73 | 12.61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72,688,320.40 | 2.34 |
C99 | 其他制造业 | 131,133,312.95 | 4.23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0.00 | 0.00 |
E | 建筑业 | 14,507,502.88 | 0.47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26,818,766.28 | 0.86 |
G | 信息技术业 | 173,003,376.28 | 5.58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91,044,034.53 | 6.16 |
I | 金融、保险业 | 197,941,170.34 | 6.38 |
J | 房地产业 | 122,947,062.76 | 3.96 |
K | 社会服务业 | 33,593,886.80 | 1.08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0.00 | 0.00 |
M | 综合类 | 0.00 | 0.00 |
合计 | 2,090,395,436.94 | 67.39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157 | 中联重科 | 6,053,425 | 144,676,857.50 | 4.66 |
2 | 600208 | 新湖中宝 | 10,000,000 | 106,200,000.00 | 3.42 |
3 | 601318 | 中国平安 | 2,000,000 | 101,400,000.00 | 3.27 |
4 | 601088 | 中国神华 | 3,000,000 | 91,080,000.00 | 2.94 |
5 | 600325 | 华发股份 | 5,000,000 | 85,700,000.00 | 2.76 |
6 | 002123 | 荣信股份 | 1,823,006 | 64,534,412.40 | 2.08 |
7 | 600016 | 民生银行 | 9,000,000 | 60,660,000.00 | 1.96 |
8 | 600199 | 金种子酒 | 6,000,000 | 49,260,000.00 | 1.59 |
9 | 600511 | 国药股份 | 2,468,714 | 44,288,729.16 | 1.43 |
10 | 600859 | 王府井 | 1,264,550 | 40,389,727.00 | 1.30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263,366,130.60 | 8.49 |
2 | 央行票据 | 533,431,000.00 | 17.20 |
3 | 金融债券 | 59,853,000.00 | 1.93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59,853,000.00 | 1.93 | |
4 | 企业债券 | 4,028,254.40 | 0.13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0.00 | 0.00 |
6 | 可转债 | 1,317,459.00 | 0.04 |
7 | 其他 | 0.00 | 0.00 |
8 | 合计 | 861,995,844.00 | 27.79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801062 | 08央票62 | 2,300,000 | 238,763,000.00 | 7.70 |
2 | 010110 | 21国债⑽ | 510,000 | 52,407,600.00 | 1.69 |
3 | 0801047 | 08央票47 | 500,000 | 51,840,000.00 | 1.67 |
4 | 0801044 | 08央票44 | 500,000 | 51,825,000.00 | 1.67 |
5 | 010004 | 20国债⑷ | 510,000 | 51,810,900.00 | 1.67 |
6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
8.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
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2,312,375.75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0.00 |
3 | 应收股利 | 0.00 |
4 | 应收利息 | 14,321,310.98 |
5 | 应收申购款 | 83,800.00 |
6 | 其他应收款 | 0.00 |
7 | 待摊费用 | 0.00 |
8 | 其他 | 0.00 |
8.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六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4.03.30-2004.12.31 | -9.01% | 0.50% | -11.68% | 0.54% | 2.67% | -0.04% |
2005.01.01-2005.12.31 | 0.85% | 0.96% | 3.53% | 0.55% | -2.68% | 0.41% |
2006.01.01-2006.12.31 | 106.47% | 1.18% | 41.90% | 0.54% | 64.57% | 0.64% |
2007.01.01-2007.12.31 | 118.78% | 1.89% | 32.18% | 0.88% | 86.6% | 1.01% |
2008.01.01-2008.12.31 | -45.57% | 1.86% | -29.40% | 1.14% | -16.17% | 0.72% |
2009.01.01-2009.09.30 | 30.90% | 1.42% | 19.43% | 0.80% | 11.47% | 0.6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95.31% | 1.44% | 44.54% | 0.79% | 150.77% | 0.65%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30日生效。
第七节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信息披露费;
6、会计师、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其他费用
基金运作费用中其他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期间采用后端收费方式,即投资者在赎回时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系列基金的宣传推广、市场营销等相关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计算公式如下: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最小值(认购/申购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赎回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 后端申购费率 |
1年以内 | 1.0% |
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 | 0.6% |
2年以上3年以内(含3年) | 0.3% |
满3年以上 | 0 |
以上的一年按365天计算。
说明:后收申购费的计算基数将按现值(按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计算)和拟赎回基金份额的购入成本两者中的较低金额计算。当市值上升比最初购入成本高时,投资者按购入成本计算申购费,不需支付升值部分的后收申购费,如果市值下降,按较低的市值计算申购费,不需支付减值部分的后收申购费。
2、 赎回费
基金持有人在办理赎回时须交纳赎回费,实际所收取的赎回费中40%为注册登记费,归注册登记机构所有;其余部分计入基金资产。
本基金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6% |
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 | 0.3% |
2年以上3年以内(含3年) | 0.1% |
满3年以上 | 0 |
以上的一年按365天计算。
3、 转换费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规定具体参见转换开始公告。转换费用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相关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最新的费率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如调整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针对特定的投资者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中原监事黄著文辞职,新增监事佘川女士介绍;公司副总经理姜皓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王娟凤女士办完相关离职手续;新增督察长李昇介绍。
2、“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之“一、基本情况”、“二、主要人员情况”、“三、基金托管业务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
3、“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增加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情况。
4、“第七节 基金的投资”之“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的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未经审计。
5、“第八节 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09年9月30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第二十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临时报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