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11月17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上海市怒江北路269号上海强生普陀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3、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张国权先生
4、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5人,代表股份270,361,4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13,539,017股的33.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派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孙冬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70,315,433股
占99.9830 %
反对:0股
占0.0000 %
弃权:46,030股
占0.017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大治、李峰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检查和验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与会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出的上述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662 股票简称:强生控股 编号:临2009-013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11月6日,公司以信函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09年11月17日上午11:00时,会议在上海市怒江北路269号上海强生普陀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董娟独立董事委托张国明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张国权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一致选举孙冬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2、关于重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重新进行了调整,各委员会委员分别调整为:
(1)公司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陈毛弟、张国明、孙冬琳,其中陈毛弟担任召集人。
(2)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孙冬琳、徐元、张国权、尤石樑、张国明,其中孙冬琳担任召集人。
(3)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尤石樑、董娟、孙继元,其中尤石樑担任召集人。
(4)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娟、张国明、樊建林,其中董娟担任召集人。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