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问题持续整改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进行了2008年年度审计监管和年报专项检查。2009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要求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治理问题持续整改的函》(广东证监函【2009】712号)(下称“712号文”),要求公司对于与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下称“冠龙纸业”)原纸采购的关联交易依赖性较强问题做出持续整改计划。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和协调相关各方,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了持续整改计划,具体如下:
一、特别提示: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本次定向增发对象为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下称“中物投”)。2009年5月,中物投在南方产权交易所通过摘牌方式取得冠龙纸业100%股权,并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公司运作基本规范,但与冠龙纸业存在的关联交易依赖性较强问题,仍需持续改进。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712号文指出,公司上市以来,原材料采购对关联方冠龙纸业依赖性较强,每年向冠龙纸业采购原纸的金额都占同类交易总额的80%以上。2008年度,公司向冠龙纸业采购原纸的金额达2.97亿元,占同类金额的96.86%,独立经营能力有待提高。
由于国内目前能提供符合“冠豪牌”产品质量要求的厂家非常少,且冠龙纸业具有生产量大、品种多、供货及时、质量高等优势,公司与冠龙公司一直存在着较大金额的关联交易。
三、整改计划
(一)公司十分重视这一问题,2009年已通过积极引入外部原纸供应商的方式,尽力减少关联交易的比例。2009年1至3季度,公司向冠龙纸业采购原纸的金额为2.3亿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94%,关联交易额已呈下降趋势。
(二)中物投关于解决公司与冠龙纸业关联交易问题,于2009年5月2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承诺:
1、中物投将采取统一采购纸浆的方式,减少公司与冠龙纸业纸浆销售的关联交易金额;
2、在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36个月内,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化文件规定的程序,以公正、公平和合理的方式,与公司协商采用收购、重组等手段以彻底解决现存关联交易问题;
3、在确实无法避免的情况下,中物投将督促冠龙纸业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三)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该问题,将积极协调各方,尽快落实有关整改计划,持续减少并最终彻底解决与冠龙纸业的关联交易问题。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