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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证监局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监管
    2009年1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王丽娜 ○编辑 梁伟
      ⊙记者 王丽娜 ○编辑 梁伟

      

      日前,深圳证监局在深圳召开“深圳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会议”,会议透露,将继续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监管力度。

      深圳证监局辖区109家上市公司和11家已通过发行审核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共有约34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财务基础工作是深圳证监局今年一项十分重要的监管工作。深圳证监局是从推动公司自律自治,落实上市公司会计责任,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高度来推动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并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开展。

      会议通报了深圳上市公司在会计人员和机构设置、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以及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等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近30个典型性问题,并要求公司重点从“人才、制度、系统”三个方面抓好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一是从“吸引人才、抓好培训、强化考核”三个方面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操守和责任心,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技能化的会计人员队伍;二是完善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重点要建立重大会计差错的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作用,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水平;三是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规范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做好修改会计记录等重要控制环节的风险控制,在依靠财务信息系统提高企业核算和管理效率的同时,要防止企业控制与核算的风险系统化。

      会议还特别强调了财务负责人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要求财务负责人全面承担起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责,在相关制度中明确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审批权限、考核要求以及公司内部的责任追究条款等,董事会做好对财务负责人的考核、评价以及责任追究。要求审计委员会能够切实承担起监督、检查的职责,不仅要管好内部审计部门,还要督促财务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参与财务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对于公司的制度建设、财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以及会计人员管理和培训积极提出专业指导意见、督促落实。

      会议提出,2010年深圳证监局将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和问责的力度,督促财务负责人和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第一,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制度建设和执行以及内部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将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常规化。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深圳证监局将采取包括下发监管意见书、责令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等监管措施督促公司切实整改。第二,加强对财务负责人的监管和问责力度,对于缺乏必要履职能力、不尽责、不配合监管、会计信息披露频繁出错的,在督促上市公司问责的基础上深圳证监局还将通过公开批评、媒体曝光、提请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追究责任。同时,还将进一步与财政部门加强监管协作,加大处罚力度。第三,推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和指导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完善财务基础工作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