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1月18日(周三)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统计各位董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申请办理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续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拥有3亿元额度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上述综合信用续授信,额度不变,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2. 关于申请办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拥有6,000万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上述综合信用续授信,额度不变,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3. 关于申请办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原长沙分行)拥有5,000万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上述综合信用续授信,额度不变,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4. 关于申请办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河西先导区支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河西先导区支行(原五一路支行)拥有6,000万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上述综合信用续授信,额度不变,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5. 关于申请办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马王堆支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马王堆支行拥有1亿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8,000万元综合信用续授信,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6. 关于申请办理广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企业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广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申请办理6,000万元额度的综合授信,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7. 关于续聘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09年11月27日(星期五)
●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兹定于2009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会议召集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续聘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否 |
三、本次会议出席的对象:
(一)截止2009年11月27日下午15:00闭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二)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公司邀请的律师等其他嘉宾。
四、参会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持前四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法人代表受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请持股票登记卡、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前二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和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9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先登记,但登记资料正本需在会议开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
(三)联系电话:0731-84449588-811 传真:0731-84449593
(四)联系人:罗雁飞、刘畅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本委托书打印、复印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1、关于续聘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